第91章 养膘(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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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尾县人口不多,只有几十万人,但李启光是在这里行走围观,就能感受到整个白蛇州的风气。
没有澧州那么多帮派,却多了更多的“采山队”
和“武馆”
。
这些,才是蛇尾县最多的组织。
街道上就能时常看见有人演武,不少地方都摆着擂台,大家以切磋斗技为乐,赢家能获得满堂喝彩,输家也不气馁,下去换下一个。
看起来,应该是大家互相玩的游戏一样,输赢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相互精进。
李启能看出来,这些人的实力大部分都比澧州城的帮派们要强不少,其中不少人身上都有煞气和伤疤,估计是常年在山中闯荡厮杀,不管是兽还是人都杀了不少。
也因为这点,白蛇州附近,森林开程度相当高。
李启现,在白蛇州,自己恐怕很难和在澧州一样,策马在野外奔袭好多年连个鬼影子都碰不见。
在这里驾乘老马狂奔,恐怕每过一点时间就能撞见一支采山队,看见自己的尾气。
“在这儿……不适合太招摇啊,不然容易暴露龙驹身份。”
李启摇了摇头,估算着白蛇山的形式,看看自己应该怎么做。
一匹高大的灵马,和一匹龙驹,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除非有人和沈水碧一样精通相马,不然单纯的行走是不容易暴露的,可如果老马起飞开跑,那稍有这方面知识的人,都能一眼认出来这是一匹价值千金的龙驹,是普通灵马价格百倍以上。
“不过挣钱挺方便的,这里盛行武风,不少采山队也在招揽人,不过那些都是普通采山队,强者也没有入品,报酬太低了,浪费时间。”
李启走在街上,分析着该怎么挣点路费回来给老马加餐。
自己初来乍到,不应该暴露祝人的能力,不过用武道九品来挣钱,应该也不至于挣不到。
毕竟,在街上转悠了一中午,却一个九品都没看见,那些巡山队,最强的人,也就是一个大胡子壮汉。
他也就是刚刚把皮膜筋骨打熬好了,才刚刚接触到淬炼内脏的阶段呢,而且看年龄也四五十岁了,气血已经枯败,这辈子怕是九品无望了。
入品,对普通人来说,就是如此艰难,艰难到为之付出一生都难以企及。
其实不止入品,光是想要接触到能够入品的功法这一件事,就已经筛掉了九成九的人。
这让李启不禁再度感慨自己的幸运。
所以,更应该把握住才对。
李启继续在街上走,听着一群人吆喝。
但这个时候,却有人匆忙走上前来,主动对李启搭话道:“这位壮士!请留步!”
李启闻言,扭头一看。
却看见一个身穿丝绸的商贾,不知道为何叫住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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