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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屋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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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页(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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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诩喜欢烹饪、摄影和做手工,不是专业级别的,只是为了调剂生活,让自己过得开心。他把生活和工作分得很开,就像他把私人领域和别的也分得很开一样,他的世界里到处是描画精准的刻度,在重复的、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生活里,这让他觉得安全。

  但显然“安全”

这个词很主观,突如其来的背叛、不得不离开公司等等,猝不及防地打破了他生活的平衡,以至于他到现在都还有些迷茫,试图在江城找到一些能让自己熟悉的、感到安心的事物,这其中,烹饪显然是很简单,很容易办到的。

  一来是生活习惯,二来他其实也很喜欢和别人分享美食。

  以前同他一起分享的人是梁笙。男人总夸他手艺好,有做大厨的潜质,在外头吃了什么回家就能很快复刻出来,中西餐都会,也很有钻研的劲头。

  他还记得,那是一个周末闲适的夜晚,梁笙喂他吃了一颗草莓,然后凑过去吻他,舌尖将那草莓挤碎,甘甜的汁水让人的心也跟着甘甜起来,梁笙舔着他的嘴唇,说:“有你在可太好了,我一点都不用操心每天吃什么。你怎么可以这么好?”

  那时候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有人可以同他一起享受生活的乐,工作时也能一起肩并肩去面对,没有比这更完美的了。

  可一切到底都成了阳光下的泡沫,都不用人去戳,飘不出几步远就自己破了。

  在江城他没有熟悉的人,独自吃饭总归寂寞。有阮杞喜欢吃,他心里就舍不得拒绝。

  哪怕再不想承认,他也怀念那种可以同人一起分享食物,分享做法,在厨房里一边烹饪一边聊天的感觉。

  那让他觉得是在脚踏实地地活着。

  装修开工之后,阮杞来看过几次,翻修的设计是周诩自己定的,有许多细节要和工人反复衡量、调整。

  阮杞进门时,就见周诩戴了工人给的防尘帽子,戴了口罩,压了点帽檐坐在客厅的纸箱上。

  他瞥了眼阮杞拿来的啤酒,无语道:“也不怕得酒精肝。”

  “怕这怕那,人生还有啥乐?”

阮杞长腿一跨,在周诩旁边的纸箱上坐了,看着正刷漆的墙面,“我还以为你要搞个什么出来,这不就是面大白墙吗?”

  “墙面有些霉受潮,只是刷一下。”

周诩没接啤酒,去厨房倒了茶,又将阮杞打开的酒罐给拿走了,将茶杯塞进对方手里,“年纪轻轻不保养身体,老了就晚了。”

  “……”

阮杞盯着杯子里的茶包看了片刻,感叹道,“你好像我妈。”

  周诩:“……”

  阮杞每次来的时候,要么提着啤酒,要么提着奶茶,每回登场都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粉色的夹随意将刘海夹在头顶,尾稍微长了些,披散在脖颈上。

  天气依然冷,他却已迫不及待地穿上了春装,只偶尔戴条围巾。大多时候要么踩着拖鞋,要么踩着运动鞋,裤腿挽着,露出漂亮白皙的脚踝。

  周诩现阮杞喜欢把手腕、脖子、脚踝这些地方露出来,不喜欢戴饰品,十分青春洋溢。他忍了半天,才没说出那句“你不冷吗?小心又感冒。”

  他怕说完阮杞又要说他像他妈,他会忍不住想揍人。

  但阮杞显然没察觉自己在危险的边缘反复横跳,欠揍地凑过来问:“中午吃什么?我都饿了。”

  “这才十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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