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散兵游勇(第3页)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一下倒吸了回去。
恒兴不禁眼为之直,松了口气之余,惊赞出口:“好家伙!这都能完全吸收回鼻子里去?谁说覆水难收?这个成语从今天起我要重新审视,刚才真是好险……”
我被抓腕之际,自然而然又使出了记忆中某个人教会我的巧妙解脱之法,晃手反转数下,非但一挣得脱,还顺势给了那家伙眼窝一拳,只听那家伙猝叫一声苦:“打出眼汁儿来了!”
他吃痛松手,我就坠下,瞥见下边有个满头癞疥的家伙伸开手急着要来抱,我连忙足飞蹬其臂,借势弹身坠离其手畔,不意摔在孙八郎背梁上,压得他刚吸进鼻子的那一大沱浓涕又喷涌而出。
由于我摔得势急,非仅砸出孙八郎刚回收之涕,恒兴在底下也不免被压到吐饭,随即惊叫不迭:“哎呀,怎么又涌出这么多,溅到我一只眼睛摸糊难睁了……”
孙八郎毕竟也算殊属了得,即便在这种接连遭受痛袭的情形之下,他又嗤溜一下将喷涌而出的浓涕吸了回去,仅余“永乐通宝”
那般大小的一团儿夹杂着零星鼻毛粘留在恒兴左眼窝。恒兴顾不上懊恼,忙着惊呼:“居然还可以做到收自如?老弟,你这种独特的养气功夫真是令我不得不另眼相看。当然我也只能‘另眼’了,有一只眼睁不开,勉强张开一点也模糊……”
孙八郎吸涕而起,拔出扎在后股的小刀,呲牙咧嘴说:“你说我有多倒霉?我招谁惹谁了,这跟‘躺枪’有什么分别?”
我伸手接刀回来,歉然道:“实在不好意思得很!小刀掉下来了,然后我也掉下来了……”
恒兴乘机跳起身来,顾不上活动手脚,忙着揩眼,皱着眉说道:“有东西掉进去我眼睛里了,哎呀好难受,似乎是一根毛来着……”
随即勉强睁眼一瞧,见随手捡来揩拭的布条儿眼熟,不由一怔,难抑懊恼道:“才剩半条啦?我的丁字布完整的形态上面应该有藤孝大人手书赠送留念的四个字‘雄岳宗英’,它是用来表彰我年年相扑会都不怕被摔,一场不漏、坚持参加的精神,如今只剩下‘岳宗英’三个字,‘雄’字去哪儿了?此种丁字布没有‘雄’字这一块是很难看的,你叫我以后怎么穿出来?”
孙八郎在旁探眼来觑,若有所思的说道:“‘岳宗英’三个字听着还不错呀,或许可以给我,写诗给诗会出专集表的时候用来当笔名。”
“给你拿去当墓碑志好了,”
恒兴脸色一沉,按刀说道,“我可以亲手给你墓石上用宝刀刻写‘岳宗英’三个字,你看怎么样?”
当时我还不知道,后来“岳宗英”
成为我们这伙人爱用的化名了。就跟杂贺一伙的“孙市”
差不多,常听人说或许“敬灭”
也如此,但也不一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岳宗英”
这个名字不只恒兴、孙八郎先后使用过,就连正信、正纯父子,以及景隆他们,包括黑眼圈之人也用过。甚至三河那帮家伙一起到伊贺险境玩“穿越”
的时候,他们当中也有人留过“岳宗英”
之名。据说数正出奔的途中,起码也用过一次,在率人去追他的时候我现了,只笑而不语,让他跑掉。片桐被有乐的儿子追杀逃回老家的路上也使用过,然而却是这个名字最后一次出现。
我扯了块布片儿给孙八郎敷药止血之际,恒兴忽有所见,越懊恼道:“咦?那不就是我失去的‘雄’字么,怎么贴他后股去了?这家伙哪有一点英雄气概,就会哭鼻子……”
树上那满脸烂疮之人同树下满头癞疥的家伙猜拳,划了好几番之后,桀然笑道:“三盘几胜啦?还是小妞儿归我,那两个傻瓜归你。如果要我帮忙,他们的牙齿得归我。俩只肥羊养尊处优,牙口看来还保养得不错。”
恒兴瞥着我胸前,冷哼道:“所谓‘肥羊’是指她吗?你看一边一只,刚好俩?”
树上那满脸烂疮之人桀桀的笑道:“不,是说你们俩。你和那个鼻涕虫,看来都是豪族子弟,这么肥的羊牯,合该绑走,敲掉牙齿、拔去指甲、留下头这些可以卖钱的,再让你们家人赎回你们两个废物身上剩余的。”
恒兴脸色越来越难看,提手指着孙八郎,沉哼道:“所谓‘废物’是指这家伙吗?如果是,我没意见。”
树上那满脸烂疮之人桀然笑道:“不,是说你们俩。你和那个鼻涕虫,看来都是废物。不好意思,我就这么直。你有意见尽管过来提。最好是走近一点表达,好让我听得更清楚,并且及时给你同样清楚的一耳光回应。”
笑声未落,忽听有人在他耳后问道:“这个位置够不够清楚表达?”
恒兴现手指空处,一怔转觑,蓦然只见孙八郎出现在树上那满脸烂疮之人脑后,顷间便连那满脸烂疮之人亦吃一惊,为之变色道:“太近了!”
孙八郎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地凑得更近,突然拧住胳膊,扳那人之身压在躯下,垂涕道:“你已经表达得够清楚了,这辈子说我是废物的人太多,我已经听够!没想到躲来山野之地,你们也不放过我。试问天下之大,我何以容身?想起那句古诗:思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话到心酸处,不禁垂,朝那人的脸上怆然涕下。
眼见那人挣扎不脱,转瞬已是涕流满面淋漓。恒兴和我不禁一齐皱起脸闭眼道:“噫……简直了!”
孙八郎垂涕抽泣了好一会儿才松开手,那人啪一声落地,颓难爬起,只是伏呕吐不已。恒兴也被引起阵阵不适,在旁跟着作呕。这使得我也感到很难受,就在要吐时,那满头癞疥的家伙突然向我欺来,看其急切的模样,似想趁机把我抱走。
但他身形刚动,一刃雪芒般的刀光便跃然映上面颊。转面只见恒兴头没抬地伸刀指着他,那人不由瞳孔收缩,恹然道:“刀还不错。”
“佩刀筱雪,不饮鼠辈之血。”
恒兴收回半吐鞘外之刀,垂一绺,飘晃在额下,颔低目,侧立树畔,蹙眉道,“我纳闷的是,清须一带怎么会冒出你们这路货色?更奇怪之处在于,连我是谁,你们竟都不晓得。鼠胆包天,居然在太岁头上动土来了!”
“清须又怎么样?”
伏地呕吐的那个满脸烂疮之人闻言不禁桀然而笑,语带讥嘲的道,“哪儿不还一样乱糟糟?天文之乱,一夜之间整个关东大地都乱了。我所知道的清洲更乱,多少家大小豪族在这儿打来打去,不管你是谁,今天威风明天就会被人灭掉。前天我还在城寨里为吃饭犯愁,昨天转眼它就易主了,谁知道今天又怎么回事?我们这些散兵游勇落荒在外,明明追那几个古惑男女到山谷里,扑上去捉他们,谁知手刚碰着后背,居然晃到长良川掉水里去了,好不容易又追上他们几个奔近山壁的身影,从苇草里扑上去刚要按倒,怎么一晃眼之间,竟就晃荡到这片林子里来了?那几个古古怪怪的家伙又溜去哪儿了……”
我听了只是愣,一时没反应过来。恒兴皱眉道:“记得我小时候在某一本殉情故事书里也看过类似这样的奇事,一百多年前的无聊人写的,记不清作者叫宗什么岳或者岳什么宗了,总之,书里说的是有个姑娘和她几个同伴被人追去古时候,经历了许多怪事。她其中有一个同伴给我印象很深,平时很严肃、拿一把佩刀,背着碎花包袱,干掉了西行途中一些挡路的坏蛋,帮助大家取得了真经,令人唏嘘不已的是他最后殉情而死了,毕竟我读的是殉情故事书,他不能不殉情。如果是真实情况,他就不用死……”
我拾起掉地的折扇,低身之际,瞥见那满脸烂疮之人悄摸家伙,我连忙提醒恒兴:“当心他掏家伙!”
恒兴喜而揖道:“多谢娘子关心!”
我听得不由激灵一下,红起脸后退不迭:“噫……”
那满脸烂疮之人抬起手来,挥动链子枪,嚯一声朝恒兴后脑勺甩去。恒兴头并没转,仅听风声便皱眉道:“身为硬汉,软兵器我最讨厌了!”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