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朕又向贵妃低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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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页(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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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想,也许,早就不存在什么机会了。

  某日,我途经山巅,忽感心房一阵剧痛,刻骨钻心,久不能言。

  属于我的君主,陨落。

  长叹之后,我突然想起几十年前,师父问我,为何想要修道。

  我当时是怎么回答的?

  “人间情爱,是穿肠毒药,缚足枷锁,唯有修无上道,方可脱离极苦。”

  师父狠狠敲了下我的额头,说我胡言乱语。

  真想叫他来看看这情有多苦啊,直叫人,连命都不要了。

  世间繁华不能留我。我毕生所求,在玉山之巅,云雾深处。

  尘缘尽断,我遂归去。

  *

  我是丙七,慈悲门三阶杀手,过手任务七十有二,无一败例。

  不过这不算什么,慈悲门中活着的人都没败过。因为失败,等于身死。

  我们是阴沟里的老鼠,刀尖舔血,以命搏命,见不得光。

  很多次我都忍不住思考,自己为什么要活着…

  如果这种日子叫活着的话。

  每到这个时候,我就十分佩服甲一。

  他入门九年,共接手任务四百三十二起,无一失败,去年成功挤掉原甲一的位置,成为慈悲门任榜。

  除了吃和睡,他的人生只剩下杀戮,即便这样,也能坦然地活下去,这是我绝对做不到的事情。

  我太软弱了。

  人之所以能在漫长的岁月中存活,大概是因为他们很擅长在黑暗中寻找光吧。

  哪怕只有零星一点,我也尽全力去追。

  甲一,这个比我还小几岁的少年,成为了我的光。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活着,却也不敢去死,所以我找了个看上去很棒的人,把他当成支撑我生命重量的柱子。

  第一次见到他,他才八岁。

  那时他刚被门主领回来,狼狈、瘦小,还不是慈悲门第一杀手,甚至没有什么武功。可他的眼神,已经很接近现在。

  冷得像最冷月的积雪。

  我那时已经完成第一个任务,足足杀了十六口人。因为少不更事,眼界极窄,刚刚崭露头角,便自以为天下第一,甚至心高气傲地问门主,为什么要把这个弱鸡带回门中。

  门主笑了笑,说:

  “他不要命。不要命的人,最是可怕,日后你就晓得了。”

  没多久,我体会到了他的深意。

  门主把四处寻来的孩子关入斗兽场,让他们自相残杀,最后活下来那个,可以留在慈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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