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请收我做妹妹(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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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种地吗?我买了几亩地。”
陈帆说。
她也很直接。
不然呢?坐下先聊半天?没那么多时间。
“是做姐姐家的佃户吗?有地方可以住吗?”
钱小柱的脑回路也很有意思。
农民对种地的认识,大概就是自己有田和租佃两种吧。
“是做我的弟弟妹妹。我立了户籍,买了田地,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陈帆说。
“我们也可以有户籍吗?”
钱小柱问。
“有户籍,只是要姓陈,要重新起个名字。”
陈帆说。
“我们可以姓陈,反正钱家人也不要我们了,我们做不做钱家人无所谓。”
钱小柱表示同意。
“我可以和姐姐住在一起了吗?”
钱小丫开心地问。待得到肯定后,她马上欢呼起来。
“陈姑娘,我也有件事想和姑娘说。”
大花和小花的妈妈说话了。
“请姐姐带着婆婆骑马,我可以跑过去。”
山月说。
这会不会有点欺负人?那可是要给她做妹妹的人呢。
山月没等陈帆回答,就轻快地跑了出去。
陈帆看着她的身影,这又是一个会武功的吧?
她把周婆婆扶上马,策马小跑起来,竟然和山月的度差不多。
“婆婆会骑马吗?”
陈帆问。
“会的。”
很干脆。
一个奶娘居然会骑马?陈帆又被惊到了。
她一勒缰绳,翻身下马,和山月一起奔跑。
“有马不骑,路人会说我们傻。”
山月说。
“随他们怎么说,我这几天还没好好跑过步呢。”
就当是拉练吧。
“我也很久没跑步了呢。”
山月微笑着说。
三人果然成了别人眼中的稀奇风景,果然很多人说有马不骑真是傻子。有人稀奇老太太居然骑马骑得那么好,有人惊叹两个小姑娘竟然跑得那么快,甚至有人开始打赌谁会更快一点,谁会更持久一点。
陈帆越跑越觉得那个山月不简单。她用的是跑步的姿势,可那个山月却像是随时要飞起来一样。这要是在丛林里,山月的灵活度绝对是胜过她的。她是在丛林里打过仗吗?她才几岁啊?
两个体力好的小姑娘,跑个一二十公里自然是没问题的。两人就这样跑着,跑到了城门口。幸亏她今天穿的是运动鞋。要是穿着绣花鞋跑步,脚还不得疼死。
到了城门口就不用跑了,三人慢慢地走路进城。她们向陈帆告辞,说过后找时间到王家墩找她。
“我带你们去柳家吧,下午一起去见钱小柱钱小丫。”
两人迟疑了一下,就同意了。
钱小丫一见到陈帆,就像小云雀一样地叫唤起来:“陈姐姐陈姐姐!我终于又见到你啦!”
陈帆伸手抱住她,明显感觉她长肉了,不再那么瘦骨伶仃的。
钱小柱的情绪比较收敛,腼腆地喊了声陈姐姐,眼神中有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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