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喜欢我是一件蠢事(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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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江帆也不管她是谁,麻溜的拒绝道:“不用了,我……我跟男同学坐一起就好。”
结果,江帆的态度立刻引来了其他同学的群嘲:“想跟男同学坐一起?算了吧,我看啊,你就是想跟校花坐一起!”
本来江帆没当回事,同学聚会不就是这么回事吗?
有钱的找机会露富,没钱的找机会抱大腿;
心怀鬼胎的男同学猛灌女同学酒,故作矜持的女同学欲迎还拒。
可他们竟然当真了,硬是把江帆推到了一个女生旁边。
江帆回过头一看,此人正是他曾经心爱的校花——楚歌。
楚歌端坐在那里,翘着二郎腿。
牛仔裤将这双玉腿包裹的滚圆,修长,脚下是一双这年代正流行的匡威帆布鞋。
上面一件纯白的T恤,连品牌都看不见,可就是这简单的衣物,却被她丰满的身体穿出了别样的韵味。
相较于那些需要靠低胸装来彰显自己身材的女同学们,楚歌这种不流于表面的性感,可以说是已经将她们甩开十八条街了。
嘶……
我以前怎么没觉得,楚歌的胸竟然这么大?我该不会就是看中了她的身材吧?
江帆心里这样想着。
但很快,他就现了并不是。
因为相较于身材,楚歌的长相更是惊为天人。
她五官立体,皮肤白皙,双眸深邃,睫毛浓密弯曲,那张樱桃小口虽然没涂口红,却泛着淡淡的粉红色,十分诱人。
真漂亮,冷不丁再次见到楚歌本人,江帆还是觉得,她简直比电影明星还漂亮。
后来听说,楚歌家道中落,她也嫁给了自己的老板。
但因为给老板接连生了两个孩子都是女儿,很快就被老板逐出家门了。
她自己带着两个女儿,生活的很凄惨。
那时候江帆本来想为楚歌提供一些帮助的,但是他所有的钱又都被张小玲攥在手里,所以就打消了念头。
再后来,就听说楚歌带着孩子去南方了,从此杳无音讯。
所以,女人的颜值也是不保值的。
尤其是那些整天幻想着嫁给有钱人当阔太太的漂亮女人们,你的颜值只能为富豪提供一时的新鲜感。
当容颜随着岁月老去,可你身上却还残留着你年轻漂亮时养成的那些臭毛病和坏脾气,而无法为富豪提供其它价值时,就是被打入冷宫之时。
虽然和楚歌坐在了一起,但是他并没有主动跟楚歌打招呼。
这时候,一个男同学好奇的问道:“哎,帆子,你最近干什么呢?我怎么听说你都要结婚了?”
江帆记不起同学的名字,但这并不耽误他回答问题:“听谁说的?不会又是余鹏飞这个大嘴巴吧?”
“哈哈,就是他,除了他还能是谁啊?他还说要给你当伴郎呢,不过好像没下文了。”
“对,是没下文了,因为我已经悔婚了。这都二十一世纪了,谁还这么早结婚啊?你们说是不。”
“算了吧,我们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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