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苏白 难道走诉讼算非法恶意法官 判定郭小军无罪(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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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根据对于郭小军的指控有一个关键点。
其中有着一封控告信,控告信的内容是郭小军的妻子马丽所描述的,讲的是郭小军的有着想要敲诈勒索的意向。
郭小军是否和控告信中的描述一致,又或者是一开始没有想要进行敲诈勒索,但是后面提出5oo万是有敲诈勒索的意向。”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需要了解清楚。”
“审判长,检方言完毕。”
听完检方的言,苏白微微点头,不得不说,对方的两个问题直击关键。
知道相关法规的话,那么表达的就是有恶意敲诈的主观意愿。
可是不知道的话,那么就是主观意愿没有恶意。
而第二个问题,提的属于正常的角度出。
在苏白提问以后,检方能够以这种角度进行提问,说明水平不错!
审判台,审判长席位上。
咚咚咚!
徐春星敲响了法槌:“诉讼方,针对检方的提问,你方是否能够拿出相应的证据”
“可以的审判长。”
苏白快的从诉讼材料中抽出几张材料:
“审判长,根据郭小军在被上诉期间,在相关执法单位的表述来看,郭小军明显对于赔偿的相关规定不知情。
一开始提出来七十万的索赔,与五十相近,但是这同样已经过了法律的限定,不在索赔五十万的合理法律规定范围内。
7o万已经涉及到了过规定,并且已经出了五十万二十万,金额额度过13。
如果郭小军知道相关的规定的话,那么就不会,提出七十万的索赔,因为这明显是违法行为。
提出索赔的关键在于,是针对他本身的收入,以及上述中,马丽的影响和爱宝企业提出来的商谈有关系。”
“即不存在知法犯法的情况。”
“同时。”
“根据相关执法单位出示的证据已经表明了。郭小军的各种口供和证据都指向表明其言行一致,不存在改口的情况。”
“同样,如果他一开始具有敲诈勒索的意向的话,那么为什么不一开始提出5oo万的赔偿金额?”
“而是后来才增加到5oo万的赔偿金额?”
“关于这一点,我希望审判人员能够考虑的到。”
苏白将相关的证明材料递交给身边的工作人员。
在审判长接过相应的证据材料,认真打量过后,心里面已经有了想法。
这个案子本来就存在一定的问题,目前,苏白又提出来这么炸裂的观点。
判定无罪已经没有任何可纠结的方了。
紧接着,审判长徐春星又扭头看向检方:“检方律师,还有没有要补充的?”
该问的都已经问完了。
检方律师开口:“审判长,检方没有要补充的证据。”
“针对诉讼方提出来的问题,检方还有没有什么异议?”
这。问题谁敢有异议?
审判长,你提出这个问题。
审判长。你觉得你敢有异议吗?
“审判长,检方没有异议。”
“好!”
徐春星郑重点点头,敲响了法槌。
咚咚咚!
“针对郭小军的一审判决,事实证据不足,且缺乏强有力的证据证明郭小军具有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暂时判定,郭小军不具备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后续,待到判决时,进行判定!”
咚咚咚!
法槌落下,郭小军整个人激动不已:“谢谢审判长!”
想起来一审的判决,对比二审的判决,郭小军不禁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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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没有故意卡文。
对不起。我下次尽量写完整努力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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