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在漫威开饭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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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谁都想要我的脑袋(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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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德,你不觉得自己这个样子太招摇了吗?”

彼得·帕克凑到死侍身边讲道,还紧张地回头向中餐厅外面看了看。

“怎么,你怕别人误以为我是蜘蛛侠?

得了吧。

彼得,你用不着为这种东西担心,实际上是蜘蛛侠抄袭我的。

怎么样,帅气吧。”

死侍说着还踮起脚尖来了一个七百二十度旋转,样子十分骚包。

“啪。”

彼得·帕克抬手朝自己脑门上拍了一下,心里抱怨道:

“什么,我抄袭你?

韦德,虽然你年纪比我大、从时间点上说我在被蜘蛛咬之前就已经被改造了,但是老子成名时间可比你久呀。

究竟谁抄袭谁的?”

说实话,死侍的衣服和蜘蛛侠确实挺像的,难怪人们都说两人是在互相抄袭。

“啪。”

死侍拽了一下颇有弹性的衣服,笑嘻嘻地说:

“彼得,退一步来说哥们这是工作服,你总不能让我光着身子到处跑吧?”

“韦德,你个老六,我服你了。

快点坐吧!”

彼得·帕克无语,在嘴上谁也别想占死侍的便宜,于是特意给死侍和丧钟安排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免得两人过于招摇。

“吃什么?”

“当然是中餐厅有什么全都端上来了。

彼得,哥们有钱,你不需要为钱的事担心。”

死侍翘着二郎腿说,一副暴户的嘴脸。

其实,绝大多数情况下死侍比蜘蛛侠还要穷,不过死侍赚钱的门路可比蜘蛛侠多。

“好,那就给你们来两份四件套吧。

你们得先把账结了,这是中餐厅的规矩。”

彼得·帕克讲道。

“好吧,既然是中餐厅的规矩,那。。。。。。

等等,我的钱包呢?”

死侍突然大叫一声,伸手在身上来加摸索着,嘴里唠叨着,

“天呀,我的钱包丢了!

哪个杀千刀的竟然敢偷我的钱包?

不要让老子抓住他,否则我非把他的手给剁下来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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