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雪山之行一(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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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媒婆一走,书斋里就安静了下来。吴老汉和吴老婆子并不敢在秦悯面前多言此事,但八卦在心里又憋的难受,于是两人拉拉扯扯的欲往厨房去。秦悯却同吴老汉道他有些事得回楼中处理,让他依旧在柜台上看着铺子。林九自从几日前钻回了石洞后就再也没出来过,叫她吃饭她也不吃,让她喝水她也不喝,秦悯将手伸进去她也只是舔一舔,然后往洞里缩的更深。秦悯完全不知道她为何如此,但他知道有很多动物濒死之际都会离群索居自己躲起来,加之她之前身上一直热意不退,教他更是担心。吴鱼已经一连三日见到斋主在假山底下掏狐狸洞了,从第一日的啧啧称奇,到今日已是见怪不怪。没想到斋主正经养起宠物来跟那些大户人家养狸奴也不差多少,一样是宠着哄着。过了一会儿,不知秦悯对不愿意出洞的小狐狸说了什么,洞口终是冒出了个毛绒绒的小脑袋。吴鱼这边感叹着,那边林九一冒头就被秦悯薅了出来。她不开心地去咬他的手,他就那么一只胳膊托着她的四只爪子任由她去咬。秦悯抱着小狐狸回到楼中,将她放在桌案上,自己则拉近了身后的椅子。可林九还记得上次符文牢笼的待遇,哪里肯老实待着,四只爪子轻轻一力就窜了出去。但男子度更快,指尖他那宽袖向前轻巧一卷,小狐狸就被一阵风迎头裹挟了回去。林九恼怒地扭头看向秦悯,男子却坐在椅子上与她对视。她烦躁地挠挠耳朵,然后秦悯只觉眼前一花,一个晚樱似的小姑娘就出现在了桌子上。她坐在桌子上,表情有些气咻咻的又有些委屈,一双清澈的眼睛含着些薄怒。“我喜欢住在石洞里,为什么非要我出来?”
其实她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何生气。秦悯看她如此有活力的样子,想必是她身子是没什么大碍了,但还是抓起她细弱的手腕号了号脉。林九也不是不知好歹,看他这般动作,周身的气焰一下子就弱下去了。“我那日说过,你以后都要在楼中按人类的习惯生活。”
秦悯一边号脉一边道。少女却不满道,“我本来就不是人,为什么要按你们人类的习惯过活?”
停顿了一下,她又将声音压低了几分道,“你若喜欢调教我们这等精怪做人,自有出窈这般乐意的,何必加上一个我?”
秦悯运笔的手不由停住。他抬头看向林九,只见她长如瀑,粉衫如烟,一双俏丽的杏眼里水光盈盈,里面盛满了倔强。《志怪记》中记载“狸狐善惑人心”
,不过修士们都明白那不过是凡人无端的臆测,是面对未知时纯然的惧怕,但这一刻,秦悯却觉得那书中所说也并非全无道理。然后他突兀地开口道:“我需要十方水精灵。”
话题转换的太快让眼前的少女不由怔住,过了片刻,她才确认似的对他重复道:“水,精,灵?”
“没错。”
秦悯欣然点头。淡江对面最近的山叫惜子山,这片山域不算太高,在广陵镇内找个高处向江对岸一望,多半望见的是这惜子山。但是如果站在广陵镇背后的沱山顶上极目远眺,望见的就是连绵不断的雪山。雪山那边的风光对于广陵镇上的人来说既遥远又神秘,只有在江中无雾、天气炎热干燥的时候沱山上的人才能看那被金色覆盖的蓝色雪山。镇上大多数人活了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沱山向阳的那一面,所以有些经过的商贾说那雪山之下鲜花满地、牛羊成群便给那个地方笼罩上了一层梦幻的色彩。莲塘小院的桂花树至少有几百年的树龄,而林九刚来这儿的时候就从桂花树那里知道了雪山附近的宝物,其中就有水精灵。她之前用这东西的下落来来试探秦悯,如今却又被对方试探,自然得应下这趟差事。他们一人一狐破晓时出,准备翻越惜子山去往雪山所在的地方。清晨的街道虽然冷清,但也并非没有人影,越是靠近码头越是热闹,卸货的、捕鱼的人络绎不绝,有些渔民还没等上岸就在船上吆喝了起来。码头上人杂,但也没什么人识得秦悯,不过他身形高挑、风姿翩然,总有人忍不住多看两眼。反倒是林九穿了男装戴了斗笠跟在他身边,小小的一只,很不起眼。他二人来到江边,秦悯随意地找个了刚打完鱼回来的船夫,不过几十个铜板,对方便殷勤地带着他们和半船鱼驶向了江对岸。林九被船上的活鱼熏得不轻,待船靠了岸,她几乎如逃命一般地钻进了山坡的,倒是那渔民见怪不怪,拿着几十个铜板高高兴兴的划走了。秦悯站在岸边不由摇头,早知道他就带个背篓,直接把这小狐狸放在篓子,也省得她乱跑。等林九再从林子里出来的时候,不但衣服换了,手上还多了个粗木棍,随着她的走近,男子的脸上挂上了诧异之色。然而林九看他的表情也有些不解,她纳闷地看向手中的棍子,然后道:“我在昆仑的时候看上山的人类都拿着这个,有什么不对吗?”
她力求像个普通人一般,换的衣服也属于荆钗布裙一类,但那五官中的秾华之色却愈得盛,粗大憨实的木棍在手更是显得整个人天真烂漫。秦悯心下不免觉得这只狐狸太过天真可爱了些,只是他向来喜怒不形于色,因此也只是眼底带上了几分笑意。江对岸的惜子山并不完全是座荒山,不少渔民在这山上面圈了地,闲时种些不值钱的东西,所以不少人都是登高爬低的一把好手,远远地也能看到两三个人在地里劳作。因为没什么可着急的,俩人上山的步子也是慢慢悠悠的,周围除了他们沙沙的脚步声,就是回荡在山间的鸟鸣声。林九被莲塘小院被圈了不短的时间,如今回归山林,只觉得那鸟鸣中都充满了自由的意味。不一会儿,天光大亮,秦悯和林九上到了惜子山的最高处。那里是一片狭窄又平坦的高地,上面只生有及小腿高的蒿草,俯瞰是连绵不断的树林,极目才是皑皑的雪山。那雪山虽然看上去离着不算远,但有句话叫“望山跑死马”
,这段距离绝不是两条腿走一两日就能到的。“斋主,”
林九望着雪山摸了把额上的汗,“我能不能变回原身啊?两条腿实在走的太慢了。”
“这也是修行,毋需用原身。”
秦悯轻摇折扇,一派闲适从容。林九瞅了瞅那扇子上的山水画,觉得可真是华而不实,遂阴阳怪气道:“斋主还不如拿把蒲扇出来,风还大些。”
男子手腕一抖合上扇骨,然后将那扇子递给林九道,“拿去扇吧。”
他这动作行云流水,一看就是常做的。林九手里还抓着木棍,便没有立刻伸手去拿,见对方的手又往前伸了伸,便把木棍扔了接过扇子。扇上扇子,她就觉得好受了些,见对方似乎在观察周围的地形,便投桃报李道:“斋主不用太过谨慎,我识得路的。”
男子听罢,微不可查地挑挑眉道,“那你带路吧。”
惜子山的另一边树丛茂密,路途回环,加之又有豺狼虎豹,也是罕有人烟。唯一的优点就是比来时的上山路坡度缓,瞧上去没那么吓人。但这就更让林九郁闷了。按说对于这种路途,以她原身四条腿的本事,那是如履平地。可这两条腿的人身,别说如履平地了,脚下不趔趄都是好的。反观秦悯,也不知道他是目力极佳还是脑子特好,每一步都能踩在最合适的位置上,是真真做到了如履平地。林九只得安慰自己:毕竟她用人身的日子不长,走不好这种路是应该的。可她一见他比自己走得快就忍不住心焦,所以才下了不到一半的路途,她就变回了原身窜到了秦悯肩膀上。秦悯早就现让这只小狐狸完全听话是不可能的,所以当肩膀上一沉时他毫不意外,但左右两肩的不平衡还是让他把小狐狸抱了下来揣在怀里。林九得逞,幸福的把脸埋进清爽的丝麻衣料中伸了个懒腰。走过了一天的山路,傍晚时这一人一狐已经完全下到了山脚下的林子,山中雾气深重,秦悯便生起火堆来对付那阴冷的湿气。有了火,是人就忍不住想热汤,男子用暗劲儿做个石锅,林中水源也充足,不时有潺潺山溪自上流下。两厢俱备之后,秦悯将随身带着的一点咸鱼扔进去,又在附近摘了些鲜嫩的蒿子,很快就搞定了一锅鱼汤。经过这么一通折腾,天色就完全暗了下来,一人一狐喝过了鱼汤,秦悯靠在一块大石头上,林九则趴在他膝头。火光摇曳,冉冉上升的热气驱散了夜幕中的阴寒,也让光影中的人面晦暗不清。这个时间是人类睡眠的时间,是修行者修炼的时间,但也是野兽觅食的时间。长长短短的嚎叫声与窸窸窣窣的摩擦声不时从或近或远的地方传来,于是小狐狸的耳朵也不时的动一动。秦悯看得有趣,不由上手摸了摸她的头毛,于是小狐狸的尾巴也一甩一甩起来。因为设了结界,林九一晚好眠,只是第二日是个阴天,早晨空气就闷闷的,她的一身毛都被湿气浸了,软趴趴的贴在身上。但秦悯的衣服因为术法的保护依旧干爽,导致小狐狸无论如何也不愿意从他身上下来自己走。渐渐天空下起了雨,初时雨势并不大,又有树叶遮蔽,落到人身上的也有限。但一个时辰后,雨势就越来越大,纵然秦悯撑起了周身结界,但也不能阻止那倾泻而下的雨幕遮蔽视线。不但如此,他们脚下的路也变得越来越泥泞,林九见状,连忙口吐人言道:“斋主,别走了,等雨停了再走吧。”
可他却道:“无妨。”
林九觉得他既这么说,想必心中是有数的,便心安理得的缩在男人怀里,不再言语。大雨下了一路始终未停,那窄窄的山溪也从昨日潺潺的一条逐渐变成哗啦啦的一片。小狐狸中途向男子撑起的结界外看去,依然是模糊一片,她担心这雨再多下两天山谷里就要暴山洪了,便建议他找一处高地停留。秦悯见小狐狸忧心忡忡,便依她所言寻找到一片高低,然后从随身带着的包袱里拿出了一块儿长宽都在一丈左右的油布,四角在树杈上绑好,最后带着小狐狸躲在下面。他在地上还铺了另一块儿油布,虽然不能完全隔绝湿气,但也不是毫无作用。小狐狸在秦悯腾不出手的时候就当个乖巧的围脖,等男人坐下来,他膝上的那片位置就又是她的了。“斋主,要是明天也下雨,咱们还要走吗?”
林九知道他们这趟虽然说没定归期,但也是越快越好,莲塘小院的结界恐怕是需要大量灵力来维持的。秦悯临行之前看过附近的天象,知道这场雨虽然不会小,但也不会大到洪水的地步,于是道:“明日再说。”
说罢,他就闭起了眼睛。林九见他的后背靠湿漉漉的树干上,有心想提醒他,但一想到他修为那样深厚,想必是不容易生病的,便没有说出口。周围混沌一片,也没什么好看的,于是她也闭上了眼睛。到了后半夜,瓢泼大雨变成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小狐狸又幽幽醒来。只见她先是扭头看了看身后似是熟睡的人,然后悄悄从他膝上蹦了下来。地上到处都是湿漉漉的,林九爬上了树,借着两只后腿弹跳的力气,在树木枝桠间来回穿梭,逐渐跑远。黑暗中,男子睁开眼睛扭头看向远处,同时放开神识。雨又下了不到一个时辰终是停了,虽然山谷中依旧是雾气弥漫,但月亮却从云后一点点的显露出来。不多时,远处的草丛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一只小动物拖着个大家伙从里面钻出来。只是前面很明显的火光让它犹豫了一下,但最终还是拖着那个大家伙跑到了火光跟前。秦悯往火堆里添了把柴,火舌瞬间往上窜了窜。“回来了?”
小狐狸一只前爪迟疑地停在了空中,它似乎是在挣扎,但很快她就走上前,并把口中叼着的东西往火堆里一送。借着火光,男子看到了倒在熊熊火焰中的东西——一只足有七八尺的大野猪。秦悯眼皮抽了抽,但乍看上去依然淡定无比。他道:“这是做什么?”
随着他的问话,小狐狸瞬间变成了小姑娘,只见她头蓬乱,但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盯着那堆火道:“烤来吃呀。”
“这只野猪的肉定然极老。”
秦悯用树杈拨了拨那死猪后不禁摇头,让林九莫名觉得对方有些嘲笑之意,于是扁扁嘴道,“那还嫩的就让它们多活些日子,先吃这只老的好了。”
说罢,便想伸手去拉火堆里的黑毛大野猪。这头野猪颈间的伤口极小,所以处理起来反而不容易,林九手上没有工具,纵可以气为剑,但也只能在那厚厚的皮肉上戳出一个个一指长的小口子,况且她又不愿意在秦悯面前生啖其肉,因此一时竟有些一筹莫展。男子大概是看出了她的为难,于是将白日借给她的那柄折扇自腰间抽出,反拿扇骨在面前的虚空中唰唰划了几下,顿时那死猪皮开肉绽,鲜血流了一地。林九一面开心地分肉,一面看着那肆意流淌的猪血觉得可惜至极,炒猪血可是一道人间美味,但在这荒郊野岭也只能是浪费了。“这么大一只猪,你又准备吃多久?”
秦悯则瞧着满地的鲜血皱眉。“本来是准备逮兔子的,”
林九听他问话,似乎才意识到携带这么多猪肉是有些困难,踟蹰了一下,虚弱地辩解道,“但正好遇到这只野猪也在附近捉兔子,所以我就——”
她支支吾吾的有些说不下去。捉野猪就捉野猪呗,说起来哪儿那么多理由,她就是看这只野猪又丑又凶,还欺负兔子,所以索性就直接把它给解决了。好在秦悯并没有深究的意思,而且他借着扇柄的神通,唰唰几下就将猪肝猪肺剖了出来,又取了猪身上最鲜嫩的两大块肉,拨去皮剃去骨,这才在火上烤了起来。远处早有野兽闻到了血腥味,这会儿已经跑过来在他们二人附近徘徊了起来。林九是无所谓,她早就是丛林里的霸主了,老虎黑熊都打得过,所以准备这些家伙过来她就教训之。但秦悯早有打算,他用树枝挑起一些猪腿猪肠一类人类不好食用的部分,一块儿一块儿地丢向远处。那些体形稍大的野兽被肉块砸中,先是吓了一大跳,试探了一番之后见没什么危险便大快朵颐起来。林九一边在火上给那猪肝和猪肺翻面,一边听着周围野兽咀嚼的声音偷瞄秦悯。斋主是个狠角色啊,虽然眼神嫌弃,但那手底下的动作却一点儿不虚,而且也没折损他半分的谪仙之姿。肢解了这头野猪,秦悯又找了两大块野猪肉来薰。他做事精细,两大扇肉被他切成了肉条,俱都穿在削得尖尖的树枝上,不时有血水和油脂从上面滴滴答答的淋到火堆里,火堆就不停地出“滋啦”
的声音。而猪肝猪肺鲜嫩,烟熏一会儿就熟了,林九还在上面撒了些现摘的蛤篓,加上自带的盐巴,闻起来别有一番风味。只是她没有秦悯那等隔空分肉的本领,不得不让对方帮忙。男人提起扇骨,不过轻快的几下,那两大块深红色物体就变成了两列整整齐齐的薄片。他这几手看得林九只想鼓掌,看来斋主去做个帮厨也能赚不少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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