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葬礼与病草(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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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明白——这副对联对二叔来说意味着什么,那是几十年的手足之情。
当二叔写下第一个“埋”
字,席风就认了出来。
这笔迹,这横竖撇点的走势,与那日在杨家祠堂里见到的一模一样。
祠堂里的两座雕像旁边各自书写了一副对联,还有正厅门额上“仰不愧天”
的题字。
当时席风以为这是某位杨家先祖留下的墨宝。
没想到,却是二叔的手笔。
席风在大学四年,一直有暗中练习毛笔字的习惯,在一众同窗中也算小有成绩。
然而在二叔面前,他却惶然地不敢动弹。
那种感觉,就好像无知的愈民,看着神在造物。
他的手指究竟是如何构造的,竟然能将一支普普通通的比用得如此神奇?
他究竟经历过什么,笔下才能养就出这样奇妙的意境?
落笔,如同暗中潜入,不声不响。
荡漾,笔锋像一团灼灼的黑火在纸面燎过。
提笔,他不用眼,却知道佳作已成。
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何处不青山!
吾弟千亦,生前你见过多少次为兄纵情撒墨?
这句诗,我赠与你,你切要收好。
今日是你的出殡之日,且留着——黄泉路上去看吧。
歇了手中笔,二叔直起弓着的腰板。
他的一只眼睛是一个洞,另一只眼睛清澈如井——却依旧看不见东西。
但嘴角勾起的弧度偏偏让人觉得,他看得见,他什么都看得见!
他看得见这副联——那是弟弟千亦生前最爱的诗句!
他已然无心江湖,但杨家身在江湖,而他的心——在杨家。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狗的地方还有狗的江湖。
谁又能真得退出江湖?
席风在一旁静默地注视着。
二叔早已收笔,而他却痴痴地忘记了抬手。
同样是耍毛笔的人,二叔给他的震撼实在太大。
他的风格很难用现有的知识去类同:
你无法说,他的笔法像颜真卿或是柳宗元或是怀素或是别的什么人。
他穆宏万就是穆宏万,这就是只有他才能写出来的字。
而往往那些足以引领一个时代的大家,身上都具有这种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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