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佃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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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跟随小吏一同来到那十亩良田所在之地。
此地离他们谢家村倒是不远,就在隔壁村。
此时才是初春,地里还没有种下庄稼,许是原来的主家不打算再种了,不少野草飘摇其中。
黎棠月朝小吏打趣道:“不是说不见半根野草吗?面前这些又是何物?”
小吏表情有些尴尬,“那我说的是人家在种的时候,如今都已经挂牌出售了,怠慢了些也是情有可原。况且这地里有这些活物不正是说明这地肥嘛!”
三人从一头走到另外一头,黎棠月惊喜地现,就在这块地附近,还有一座地势不算太高的山头。
山上几股山泉缓缓向下流到山底,与地下涌出的地下水汇聚成一条河流。
这条河流环着这十亩良田绕了半圈,继续向东流去。
除了几条溪流流过的地方略显葱郁以外。
整片山头跟谢尘延平常打猎的高山野岭比起来可谓是一片荒芜。
黎棠月指着这片山头问道:“这山可是有主之物?”
小吏摇摇头。
既然山头若是无主,又正好在这片良田边上,倒是可以向官府报备买下来搞养殖。
几人又到处逛了一圈,最后小吏报出价格。
十亩良田折价每亩十三贯钱,比谢尘延之前跟她说的要贵上一点。
十亩就是一百三十两。
荒山不要钱,但所有的无主之地都归官府管,若想将这片荒山划到自己名下,每亩山地每年需缴纳一百文的林税。
县衙的人都知道,黎棠月与县令算是小有交情,小吏便好心提醒道:“这片山除了有些溪流流过外,是在没什么出产,一年的出产可能还不够覆盖需要缴纳的税。”
小吏说的倒是实话。
虽将山头买下,旁人便不能进入这山林,但这片山看着也太过贫瘠了,就算独享里面的资源,恐怕也没有多少。
黎棠月等小吏说完,眼神坚定道:“没关系,我们就要这座山,正好与这片良田连在一起。要在山上做些啥,也方便管理。还有这十亩地,还劳烦大哥到时候帮我们将文书一起办了。”
小吏见她如此豪气,便也不再多劝。
几人再次回到县衙,大概因为前面带路实地考察是体力活儿。
而后面决定好要买了之后,县丞亲自接待了她们。
经过谢尘延偷偷的介绍,黎棠月这才知道,原来老百姓的土地田宅在官府挂牌出售,官府还能从中抽水的呢。
又等了一个下午,县丞差人去丈量了那片山的面积,拢共三十二亩多一点。
这文书办下来后就要交第一年的林税,且无论交易的时候是几月份,等来年开春,就算第二年,又需得交一次。
若是普通人家,还真不一定承担得了这个费用。
黎棠月来的时候就把银子带在了身上,麻利地一手交钱一手交地契。
坐在回去的驴车里,黎棠月心里异常的兴奋。
从此她也算是个拥有十亩良田加一个山头的地主婆了。
第二日两人又去了隔壁村。
因为今天不用再绕到县里,所以没有用驴车,而是选择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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