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囊中锦绣木三观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1页(第1页)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刘易斯忽然睁开眼睛,汗水淋漓了背脊,而怀里却抱着那珍贵无比的熊玩偶。

  一切都是一场梦。

  而梦境很真实。

  可能因为那真的生过吧。

  “白纨绮……”

刘易斯甚至想起这个名字都有些不愉快。

  所以,原本是玩伴的他们渐行渐远了——除了因为白纨绮就读了女校之外,更有一个原因,就是刘易斯每次看到她,都想起她拿走了那个熊娃娃的事情。

  他也不想到自己的心胸其实这样狭小。

  又或者说,他从不愿意别人知道他的心胸狭小。

  “你要当个善良、慷慨、有礼、并且懂得分寸和进退的绅士。”

  但是……

  他明明不是!

  刘易斯知道自己其实小气又自私,非常不喜欢和别人分享珍贵的事物。他看起来很慷慨,是因为他只与人分享他不在乎的东西,比如财帛或者是一件好看的饰品什么的。

  真正喜欢的东西,他是连看都不舍得让别人看一眼。

  唯恐那人如同白纨绮一样,哭闹不休地讨要,而刘易斯身为绅士,必须拱手相让。

  太让人为难了。

  刘易斯最想做一个任性的人。

  而他在职业规划上确实如此了。

  他偏偏要走一条谁也想不到的道路,他要做他喜欢的事情,不管父亲的意见。

  当时,刘易斯从名校管理学院毕业回来,声称要展一个时尚品牌时,确实让老刘气得要升天,在家里乱砸东西。刘易斯面上看起来相当痛苦矛盾:“父亲,对不起……我辜负了您的期望,但这真的是我想要从事的理想职业啊……”

  刘易斯那样恳切地说着,但其实他的心内充满着诡秘的快意。

  就像故意打破花瓶又想逃避责备的坏小孩。

  这是他自己也没察觉的一点邪恶。

  刘易斯一直刻意忽略自己“爱破坏”

的这一面,所以,他择偶的时候总是选择那些与他一样“善良、慷慨、有礼、并且懂得分寸和进退的绅士”

。他每每看中的男人都是这个类型,但最先感到乏味的也是他本人。

  所以当修斯指出“你总是在追逐你不爱的人……就像是到了年纪就该找个对象,找个对象就该找个那样的……你就奔着那样的去了。结果其实你自己也不喜欢,感情自然就无法维系了”

的时候,刘易斯确实感到不快。

  这像是被戳到了痛处一样,自然是要跳起来的。

  刘易斯很不喜欢修斯的一点,就是修斯仿佛总能看穿自己的内心。

  可是,或许……

  这也是他喜欢修斯的一点。

  刘易斯意识到,自己内心还是一个小孩,有破坏欲,也不愿意和别人分享心爱的玩具……还有珍视的家人。

  修斯,是刘易斯仅剩的家人了。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