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对簿公堂1(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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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衙门口,古风就先进去禀告县丞了。县丞听了心里也有点打鼓,对于本地出身的官员,他多多少少也曾了解过一些,这个张翰林,他自身的官职并不高,可人家所在的部门是天子的近臣,轻易不能得罪,加上他岳父大人更是一个老翰林,部门之,说句不好听的,只要他在皇上面前说几句,自己能不能保住官职就不说了,能不能活着才是大事呢?可府城那位也不好得罪呀。
县丞有点责怪古风给他揽了件破事回来,要不是他,府城那位怎么会知道大熊的事?现在搞得自己里外不是人,唯有见一步走一步了,大不了最后就把事情推到张翰林身上,谅府城那位也不敢因为此事去找张翰林的麻烦。
原来在县丞看来,这件事吧,就是一件小事情,一个畜生而已,到时结案后就把它送到府城去,再对外说已经打死这头畜生不就行了?至于户主嘛,会做人的罚点钱就放出去,不会做人就关牢里几天呗。可现在张文卷进此案来了,那一切都不好说了。
见到张文走进来,县丞忙站起来行礼:“卑职见过张大人。”
“无需多礼,县丞大人,本官只是过来旁听的,大人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无需理会我。”
张文摆摆手,便在一旁坐下。
县丞正了正衣冠坐下,宣布开堂。黎亮和那名被熊咬伤胳膊的男人进来了,两人跪下向大人行礼。
县丞拍了一下惊堂木,问道:“堂下何人,因何事上告?”
“草民黎亮,家住小溪村。”
“草民郑狗子,是清山村之人,草民要状告黎亮纵熊伤人。大人你看看我胳膊都快被咬断了,请大人帮我做主啊。”
郑狗子连哭带唱的说了一段。
“你怎么知道是黎亮家养的熊咬你的?”
“大人,腊月二十五那天,就是他们带着一只熊到我们村里来的,不信你可以问问我们村的人。而且,他家的熊很好认,黑白色的,草民也没有见过其他黑白色的熊,只有他家有。”
县丞问道:“黎亮,你家的熊腊月二十五可有到过青山村?”
“有,那天到青山村是为了感谢童家,他们家姑娘救了我闺女。”
“看吧,大人,他都承认去过了,赶紧让他赔我医药费,还有把那只大熊打死。”
郑狗子听见黎亮的话,喜笑颜开。
张文慢条斯理地放下杯子,问道:“县丞大人,可否由本官问几句话?”
县丞忙答道:“当然可以。”
张文便转向郑狗子:“郑狗子,你跟黎亮之前认识吗?”
“不、不认识。”
见了一个人审问,郑狗子有点心慌。
“既然不认识,他为什么要纵熊咬你?”
“不、不知道,说不定是、是他看我不顺眼,也有可能是、是熊自己疯咬人的,不过他是主人,熊疯他也有罪,他肯定要赔我钱的。”
郑狗子狡辩道。
“黎亮你怎么说?”
张文在堂上不好叫姑父,只好直呼其名了。
“草民从来不认识郑狗子,跟他也没有恩怨,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咬定是我纵熊伤人。大人可以到我们村里了解我的为人,还有我家大熊在村里行走,也从不伤人。相反村里很多小孩子都喜欢跟我家的熊一起玩。所以,郑狗子说我家的熊咬伤他,草民并不相信,请大人明察,还我跟我家的熊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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