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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自愣,他却还在开牙继续说着,“偶像是什么,不真实的存在,一个人设、一个玩偶、一个npc,你现实一点好不好,我真怕他玩你。”
说到这里,他颇有些激动,举起酒瓶狠喝了一口,“爱情这东西并不像杰克丹尼配可乐,产生出杰克可乐这种,让人喝多了感受魂穿酒这么简单,凡人和神,终究是不可能的。”
庄晗晗毒舌般的话语让我心尖上一颤,他冒着惹毛我的危险,一通说下来归根到底是在关心我,尽管庄晗晗一针见血的揭露了我目前的窘境,却反让我有点感动,于是深深的叹了口气。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十夜对我来说只剩下一堆灰烬,有几颗灵星挣扎的火引,已经被扑灭了。
庄晗晗又干掉了瓶底的酒,忧心忡忡地沉默了好一刻,将我按回到座位上后,继续道,“上次男神突然来了咱单位,我其实看见他在走廊里抱你了。”
说着他夸张的举起右手的三个手指,“誓,我可谁都没说,不过我也就想不明白了,他这么大胆的跑来单位找你,就不怕被人看见?偶像身份都不要了吗!亲爱的,这可是大事儿,他会跌下神坛,掉粉的,至少我就已经脱粉了。”
他摇摇头,又点点头,拍着他自己结实的大腿,恍然大悟的样子,“我觉得他特别虎,你知道他走的时候趴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帮我照顾好我家小白’,对,他就是这样一字一句说的,你知道我当时的心情吗?我很想对着他的背影叫嚣,我再也不爱他了!”
这个话题聊了很久才结束,被他反复的激将,反而心中平静了不少,我望着身边放着一大堆空酒瓶的庄晗晗,他一动不动的看着我,像个神经病一样翻着白眼,然后一头栽倒在了桌子上。
这一天酒吧的人本来就不多,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没什么人了,庄晗晗酒量不浅,看来这酒确实蛮上头的,暗暗为他担心了一回,我正无奈如何收场,白良不知道何时站在了我身后。
“男人不用娇惯成这样,无大碍,把他交给我吧,带回屋睡一睡,个八个小时他便能醒过来。”
白良已经换了睡衣睡裤,我下意识看了一眼二楼,恍然大悟,原来他就住在这里。他一手抬起庄晗晗,将那一只已经毫无知觉的胳膊挂在了自己的肩膀上,没想到这个人力气这么大,让我愕了愕,他嘴里还叼着一根烟,夹在唇边说道,“我是晗晗的师哥,很熟,给我搭把手。”
我拎着庄晗晗的驴牌大包,扶着他一只瘫软的胳膊,随白良向二楼走去。
走到了走廊的尽头,推开了房门前,白良非常绅士的将庄晗晗全部搭在了自己身上。
他这一进门,便许久没有了动静,我在门外等得焦急,眼看着手机没有信号,不知为什么心里担心馥汀兰担心得紧,于是轻轻一推,门便开了,但那一瞬间,我被眼前惊呆了。
空间中正漂浮着一个复杂的棋局,这里是一个沉浸式游戏体验室。
我不羁的偏头瞥向白良,与他第二次眼神在半空中交汇,镜框后面还是那双无法令人探知的眼睛,总让我感觉在哪里见过般的熟悉。
庄晗晗被放在沙上,白良正在喂他喝蜂蜜水,他注意到我健康清透的眼神中透着一闪而过的疑问,在眼神飘过后,一边为庄晗晗盖了张毯子,一边说道,“我自己设计的一个打无聊时间的小玩意儿,有时间你可以过来一起玩。
我什么也没说,他也看得出我情绪并不高,他淡然的一挥手,空间中的棋局消失,我这才看见他手背上贴着一个很酷的芯膜,那个图形是索隆,我恍惚感觉像是忘记了什么,这才注意到,他还看着我,“我给你调的是没有度数的饮料,你刚没又喝酒吧?”
我在庄晗晗兜里塞了一千块钱,“别告诉他,他没什么钱,这顿酒算我的。”
白良看着我清澈的眼睛,我知道我表情挺怪的,他温文尔雅的抚了一下眼镜,欲言又止,“走吧。”
五分钟后,我与白良站在了酒吧门口,我迈上小恶魔,戴上头盔。
晚风中,对面的白良亦如一致的轻松平稳,将双手插在兜里,沉冷的勾着嘴角,“奶糖,别来无恙。”
我的心像被扎了一下,猛的别过眼看向白良,突然感觉玄幻至极。
暗淡的月光下,白良清冷立体的五官被柔化了不少,那干净平静的表情,整齐的络腮胡子,让我想起一个人,曾给我印象极度深刻,他是我儿时的邻居。这个人在高中时代就曾经黑了m国的证券交易市场的办公系统,令全部瘫痪十分钟,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数百亿,是个绝对的计算机大神!
“是你!‘痞白’!”
那视线还是老样子,白良不置可否的浅浅一笑,“你晚上没吃吧,隔壁小龙虾不错。”
第四十六章你的手机被黑了
我暗暗感觉失礼,坦白讲,这家伙与我关系相当不错。他与陈思源同岁,算是除了陈思源与我关系最好的那种,呃,奇怪的是,陈思源反倒与他很淡,原因很简单,陈思源不需要朋友,他的眼里永远就只有馥汀兰。
记得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我已上了初中,白良正在上高二,当年他获了一个国际信息学大奖,上了一本叫《天才少年训练营》的杂志,让同龄人好不羡慕。我们举家突然迁徙,也便与他失了联系,是被馥汀兰活生生斩断的好友之一。虽然理解不了我突然的不辞而别会对他造成哪些莫名其妙的影响,但是我大抵只能迷迷糊糊记得一些让我很不想说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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