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前妻(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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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婧:“?”
“什么意思?你不想给抚养费了?”
林婧猛然抬头,脸上的悠然自得消失得无影无踪。
“定居国外后,国内的法律可管不了我。”
苏江没有正面回答,但话里的意思很明白。
林婧也不是笨蛋,就凭她能够一直勾搭男人到现在都没出过事,还是有点智商的,只是喜欢间歇性疯。
“你想要苏瑜的抚养权?”
“对。”
“呵呵。。。”
到嘴边的拒绝话语变成了一抹抽搐,为了抚养费,林婧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苏瑜的抚养权不可能给你。。。”
只要抚养权还在她手里面,她就掌握着主动权。
林婧冷哼道:“如果你每个月以苏瑜抚养费的名义给我一万,我可以暂时将苏瑜寄养在你这里。”
苏江的心脏猛地跳动了几下。
他原来的底线是三万来着,就想着万一她不答应,就用钱来砸。
不对,离婚的时候,林婧知道我的工资是一万五一个月,她应该不知道离婚之后,我虽然还在原职,但是工资早就翻了一翻。
这一万块,应该是她自己猜测出来的底线。
还以为是她良心现,没想到一张口就是底线啊。
苏江没有答应太快,做戏要做全套,装作认真地思考了片刻,才说道:“我答应你。”
林婧一副掌握了你软肋的轻蔑表情,呵呵道:“我明天就将苏瑜送过来,下个月记得打钱过来哦~亲。”
达成临时合约后,苏江沉静地目送林婧离开。
看到她的身影消失之后,苏江才露出放松的表情。只要她能将苏瑜送过来,一切好说,反正她以后就别想再看到苏瑜了。
长期的相处让苏江清楚,千万不要在这个女人面前露出得意的表情,特别是作为她的前夫,她不允许她主动抛弃的男人过得比她好。
【觉得离谱的,没处过女朋友吗,觉得林婧人设离谱的,没见过女朋友生气的模样吗?但就算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吧,我知道世界上好女孩是有的,但主角遇上的这个不是。】
以下是剧情的解释(别说我法盲了,我上网查过的):
1抚养费是法律要求的,林婧提高到一万,苏江也不敢反驳,这玩意要是按敲诈勒索闹到法院,苏江还会吃亏,因为他的工资已经涨到三万五了,和当初离婚的不相同,法律规定的,工资涨了,抚养费也要涨,只是苏江一直没有涨,林婧以为苏江职业没变化,工资也没涨,所以没查过这件事。
2真要闹上去,林婧聘请的律师只要说苏江隐瞒工资,给的抚养费不足以支付苏瑜的生活费,和学杂费,苏江反而会是履行不到位的那个。
3无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但男方可以和女方协商,以林婧这种女人,绝对不会同意,别想了。
4除非孩子满八岁,否则离婚时,法官会更尊重女方的意见,未满足两岁,孩子9o%会被判给女方(除非女方不想要孩子,或者女方患有重大疾病和精神病,不能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
5两人离婚的时候,苏瑜才半岁,现在苏瑜五岁。
6林婧只是喜欢用疯来解决问题,并没有精神病确诊,并且她相当擅长扮演,外人以为她是贤妻良母,和苏江离婚,是苏江单方面的错。苏江是老实本分的程序员,不会解释这些。
7这是主角最后一次见到林婧,下一次见面,林婧就变成一个盒子了。
8这不是爽文,但又是‘爽’文,主角前世都成热水器了,性格上肯定有缺陷的,就别在这里找什么杀伐果断了。
9番茄的书很多,变身文本身就是小众,愿意看的就看,不愿意看离开便是,好聚好散。
评论区那么多法律懂哥,搞到我都无语了。(流汗黄豆)
题外话:有一说一,我也挺希望你们说的法律能在现实生效,可惜,法律是死的,但法官是活人,活人就会有立场,现在司法系统偏向谁,我就不多说了。
还有人跟我说什么公序良俗,现实都没有的东西(扶老人,地铁诬告,婚内qj),小说里没有也很正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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