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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蘭咬唇,好一會兒才吐出四個字,「他非君子。」
一剎那,眼淚又滾落下來。
錦書還從未見過自家姑娘哭成這個樣子,她心疼極了,勸道:「姑娘多?心了,那奪情書是杜老爺杜夫人請的,並非表少爺,表少爺是心向著姑娘的。」
「你不明白,他若是君子,便不會在我面前提起奪情書,讀書之人,唯忠孝二字,難道他會不懂?他是在試探我。既已懷了試探之心,又怎會是君子……」
沈蘭只覺得她心裡的那位丰姿卓然的翩翩少年郎君一瞬間都轟然倒塌,連帶著她的愛情與希望,也一起被烈火燃燒炙烤。
「姑娘,那我們該怎麼辦呢?表少爺不是良人,將?來你們成婚豈不是……」
「婚姻大事,父母做主,我們婚約已定,怎能?更改?便非良人,我也只能?認了。」沈蘭唇色慘白,痛苦不已,「綾娘、婉兒、二姑娘,都不得幸福,原來,我也是如此。」
她一直覺得愛情如明月般皎潔無暇,可如今,它卻已跌落塵泥。
難道真的是,世間男子皆如此,便無一個是良人?
沈蘭病了。
季節交替本就?易生病,她吹了風,便受了風寒。
本只是一場小?病,但一通折騰下來,幾乎要了沈蘭半條命。
她又耽擱了一次,二月十五未曾去白雲寺。
及二月十八,永安公主派了人來府,送了封公主的親筆書。
沈蘭打?開,一眼就?看到?了第一句話?。
不是沈姑娘親啟,而?是「禮所以辨上下,法所以定民志……」[1]這是一篇策問。
所謂策問,便是策論的題目。
看來,永安公主讓她寫的這個策論,是要辨「禮」「法」。
這兩個字,仿佛一下子戳中了沈蘭。
奪情之書,是謂無「禮」。
府衙一案,是謂無「法」。
一瞬間,她仿佛千言萬語凝於心,想要宣之於口。
「公主吩咐,讓姑娘三月前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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