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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寻踪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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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页(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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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案地点在25楼。

  十年前建起来的型小区,6部电梯运行良好。然而正巧碰上饭点,点外卖的居民不在少数。聂繁心进电梯,遇见好几个外卖小哥,外卖小妹。

  于是,6点29分才走出电梯。

  “在这儿。”

一位身穿浅蓝色衬衣制服的男警察喊她。

  聂繁心快走两步过去,现门口堵着四男一女。男警察敲门:“秦女士,我们的同事到了。”

  屋内传出声音:“女的?”

  “嗯,女警官。”

  “你,你把他们拦住。”

  “好。”

  十秒后,防盗门打开一条缝。门外,身高大约185cm的男人铆足劲往里推:“你他妈起开,家丑不外扬,叫那么多警察来干嘛?”

  巡逻警握着防暴棍勉力承受,吼道:“同事,先进去。”

  “多管闲事?老子连你一块儿打。”

男人一把推开面前的男警察,冲着聂繁心抡起拳头。

  另一位巡逻警扑过来,按住他。

  “别打,别打,袭警要坐牢,留案底。”

一旁的中年妇人劝架。

  听口气,大概是男人的母亲,里面受害者的婆婆,聂繁心冷冷地睨她一眼:“家暴也会坐牢。”

  刚冷静半秒的男人险些又要作:“他妈的,你才坐牢。”

  满嘴粗话,聂繁心皱眉,不想和他理论,摸了摸侧腰的手枪警示,随后转身推门而入。

  房门反锁,女人大呼一口气,往沙上一躺,与先前紧张的语气截然不同:“警官,坐。”

  她身高至少173,比聂繁心高出小半个头,手臂和小腿的肌肉线条分明,显然练过。

  聂繁心置若罔闻,取出腰包里的微型相机:“先看看身上的伤,拍照取证。”

  女人不自在地捋了捋头:“不严重,就是怕他再动手。”

  “不严重也要拍,我们出警了,需要走程序。”

构成轻微伤也能进行行政处罚,还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

  “哦。”

女人卷起裤腿,只有大腿外侧两团淤青。

  “还有呢?”

  女人咽了咽口水,摇头:“没了。”

  聂繁心头也不抬,一边记录一边问:“淤青什么时候造成?说一说事情经过。”

  “昨晚,我们吵架,他推我。”

  “撞在哪儿?”

刑事案件,需要注重每一个细节。

  “主卧的床柱。”

  聂繁心跟着她进房间,拍照,量取腿柱高度。简欧风格的装修,大床床柱只有55厘米高,大概膝盖的位置,怎么撞到大腿外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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