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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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鸿低头,不知这纨绔又要做什么,有些不耐烦。
既然是主角攻身边的人,也该刷刷好感度。
付之南从口袋里掏出油纸包来,拿出一块桂花糕塞过去,“呐,这可是我嫂嫂亲手做的,给你一块,我走啦。”
“你!”
等若鸿回过神来,纨绔小少爷已经走了。低头看了眼桂花糕,这人做什么?
桂花香沁人心脾,带着甜丝丝的味道。若鸿小心尝了一口,好甜!但也很好吃。
“老实说,我还没有演过纨绔子弟的角色呢。”
付之南摇着扇子,带这小书童青书在大街上乱晃。
“你悠着点就是了。”
还说不会纨绔子弟?系统摇头,这个宿主太小看自己的演技了。
纨绔子弟,一是玩物丧志;二是好色跋扈。
付之南决定践行前面那一个,后边的好色跋扈还是算了。人不能至少不应该这样。
带着书童就到了附近的一个赌场,付之南扫了一眼,黄赌毒不能碰。那就去看看斗鸡之类的吧。
又带着青书到斗鸡台去看看,
斗鸡台就是一个半人高长宽两米的石台,周围一圈竹子围起来,谨防鸡逃跑。各色的人都围在一起看斗鸡。
斗鸡台上,两只大公鸡威武不凡,一看就是悍将。
“青书你看,好厉害啊。”
付之南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动物竞技比赛,“哇哇哇,飞起来了!”
付之南这一身打扮,一看就是富贵公子,没想到也来看这个平民百姓玩的东西。
“哇唔唔唔!被啄掉毛了,好凶啊!”
付之南用扇子挡住半张脸,拉了拉青书的衣服,“青书,好凶啊。”
“这位少爷拉错人了吧?”
这个声音不是青书!
付之南一回头,却见自己拽着一个儒雅男子的衣角,赶紧松开手,一步步往后退,“你,你谁啊?”
这男子体态欣长,比付之南还高一个头。眉眼间又浓浓的书卷气,英俊儒雅,瞧着是一位很想让人亲近的人。
“在下晁悯!”
晁悯倒是对这个可爱的小公子有几分好感,那双狗狗眼可爱的紧。
“晁悯?!”
那不就是主角受了!付之南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先遇到他。
“你认识我?”
看这小公子的眼神似乎是认识自己,但晁悯可不记得见过他。
或许是来过书局买书?
“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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