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大帅原平旭(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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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间,原平旭迹于南方,没什么文化。
但是为人特别重义气,所以得了不少人心,在南方聚集了不少同乡人揭竿而起。
后来被在东南地区迹的庞景天收编,成了庞景天的部下。
看似他是被庞景天招安了,但是这位原平旭都督可是和庞司令并不对付。
他始终觉得是自己这是寄人篱下,早就想要反抗了,只不过目前还没那个实力。
总之,天高皇帝远,现在庞景天在自家老巢那边就已经忙不过来,哪里管得着他这小小的吴苏城?
所以在这城中,他也算是半个土皇帝了。
别看原平旭在历史上没有留下什么名号,但是现在在这吴苏城里,手里有枪有人,那可是呼风唤雨的存在。
毕竟就算你是个什么样的人物,那不也得先掂量一下人家手里的枪先!
原平旭虽然没读什么书,一身的匪气,流子气。
所以,他对于武侠豪情、江湖旷远之类非常向往,特别是怪力乱神之类的法术、武功相当着迷。
偶然间他读到了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便一不可收拾,成了绝对的死忠粉。
每月原平旭都派人从京口搞来连载有《江湖奇侠传》的《京口晚报》。
每次报纸一拿到手,一次读完畅爽无比,但追更的时候又心痒难耐。
要不是他的手伸不到京口,不然的话,还真有可能把平江不肖生直接给绑来。
直接把他丢进小黑屋里,让他写不完就不准出来,就不给他饭吃。
军队?!有枪有兵?!武侠小说?!
包国维听罢,心中甚是惊喜,直言:“好机会啊!”
周围众人疑惑,纷纷问道:“兄台,何出此言啊?”
包国维摆摆手,对于如何攻略原平旭,他心里已经有了大致的主意,又怎会让他们知道。
无论是莫妮卡还是罗伊斯,说到底这种外商,根基不在此处,最怕的人便是拿枪的地头蛇。
罗伊斯,虽然家大业大,手里的钱数都数不完,可是就算是出海龙,那也怕地头蛇!
何况,他刚刚踏足中国,在这里可以说没有什么倚靠的势力。
不然也不会向莫妮卡讨要码头的承包权,以此作为立足之本。
如果能够攀上原平旭这根高枝,那么包国维心中便多了几分底气。
“原平旭……”
包国维喃喃自语。
既然机会已经出现,这时他心中也有了主意。
原平旭爱看武侠小说,那我便给他来波大的,我便给他写一部小说出来。
不过不是写,而是“抄”
!
此“抄”
非彼抄也,这个“抄”
可是所有重生穿越者的必备的战略素养啊!
如今包国维也要来当一把“文抄公”
,不过他“抄”
的也不是武侠小说,而是玄幻小说《斗破苍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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