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市井遇故人(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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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钺笑道:“那就谢过哥哥!”
我笑道:“自家兄弟,客气什么!”
说着,到了府上。下了车,黄钺抬头一看,见了“李宅”
二字,笑道:“哥哥也置办了这高院大宅了!”
我笑道:“二进的小院落,没有什么!将来哥哥攒下些钱,便与你买一个便是!”
黄钺笑道:“兄弟哪敢有这奢望!”
听到这里,您肯定想问,做到禁军副殿帅了,为什么府邸门牌不挂“李府”
,而是挂着“李宅”
二字?
铁牛在这里就需要絮叨几句了。我说,您一定是古装剧看多了,以为只要是个官,或者只要是个高门大户,似乎都可称“某府”
。
其实,中国古代礼仪繁多,等级森严。不只是着装打扮、房屋建筑都有严格的规定,就是门口挂着的牌匾,也是要按照等级书写。在古代社会,真正能够在大门上挂上“某府”
的匾额的家庭可说是寥寥无几。房屋建筑的等级限制表现在大小、造型、使用装饰等方面,比如现在经常用于仿古建筑的黄色琉璃瓦,在大多数朝代只能用于帝王宫殿或者孔庙。包括大门上的门钉能有几颗、门口能有几级台阶、栏杆可以使用什么材料、可以用什么样的花纹来装饰等细节,都是有严格规定的。一旦在这些礼制上有任何僭越,轻则受罚,重则丧命。所以,能在门口挂上“某府”
的屋主,最基本要求必须是大官。那得是多大的官员才能在匾额挂上“府”
呢?在不同的朝代,标准略有差异,但相同的是,这些官员的等级都相当高。某种意义上,地位堪比皇亲国戚。
“府”
,最早记载于《周礼·天官大宰》:“百官所居曰府。”
在周朝的时候,这个字的使用范围是最为宽泛的,只要是在朝廷为官,家中就可以称为“某府”
。但到了宋朝,这方面的规矩就严格了。《宋史·舆服志》记载:在宋朝,只有宰相和亲王的住宅能称之为“某府”
。除此之外,其他官员住宅只能称为“某宅”
,普通老百姓的住宅就只能称之为“某家”
。
明朝延续了宋朝的这一规定,但因为明朝废除了宰相这个官位,所以在明朝就只有藩王的住宅才能称为“府”
,其他官员和普通百姓的住宅跟宋朝时一样分别称为“宅”
和“家”
。也就是说,在明朝,除了姓朱的藩王之外。就算是徐阶、张居正这类掌控内阁,权势滔天的大权臣,同样不能在自己住宅的门口挂上“某府”
的匾额。
在清朝,即便是晚清第一名臣李鸿章,有权有势,但是家里的大门一样只能写“李宅”
。现在李鸿章故居的门上挂着的牌子写的是“李府”
,但那其实是后人写的。在李鸿章那个时代,是绝不敢这样做的。
所以,在有具体朝代背景的古装剧中,无论什么富贵商家或者武林大家,大门上直接写着“某府”
之类的,就很明显僭越了礼制,是一个历史知识的错误点。
当然,也有例外。那就是他们或祖辈中曾有人被皇帝封以高位,比如明朝的开国元勋中山王徐达、开平王常遇春等公爵,他们家里可以挂上“徐府”
或者“常府”
匾额。但是,这与他们或祖辈的官职和权力无关,而与被封赏的爵位有关。爵位在公爵以下的官员,就不能将自己的住宅称为“某府”
。而明朝又规定了,如果官员没有军功,是不能封赏为爵的。所以像徐阶、高拱、张居正这些文官,虽然手握大权,但是他们的住宅也只能称之为“某宅”
。
又扯远了。想说宋朝礼制,说着说着,又扯到明清了。
那么,再回到“李宅”
上。前面说了,在宋朝,除了宰相和亲王的住宅能称之为“某府”
,其他官员的住宅只能称为“某宅”
。即使像蔡京、高俅、童贯、梁师成、宿元景等位极人臣,但想在住宅大门头挂上“某府”
,都只是梦想。梦中挂上也不行!不是被皇家杀于梦境,就是梦醒了被自己吓死。这就是朝廷的规矩,梦中违背了也不行,更何况是在白日?违背了规矩,不是丢官就是掉脑袋的事。为一个小小的撑门面的门牌丢官杀头,这账让粗人李铁牛来算,都觉得不划算。何况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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