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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颠倒by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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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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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纪人确实是高危职业,近距离接触艺人,虽然也见到粉丝见不到的缺点,但毕竟皮相气质在那里。况且你自己都不喜欢他,如何做到让粉丝喜欢呢?所以圈里从来不少经纪人迷恋艺人的故事,连张黎年轻时也吃过这苦头。

  裴隐以为他懂这道理,谁知道苏容抬起头来,神色倔强地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做不成肖林?”

  他和裴隐说的是同一个肖林,但裴隐说的是求不得,他说的是轰轰烈烈,毕竟最后齐楚一直未婚,明眼人都知道为什么。就算博不到一个白头偕老,博一个刻骨铭心也是赚的。

  年轻人就这样蠢,随时准备为了一段伟大爱情奋不顾身,不管结局如何。

  裴隐出了名的嘴毒,连自己的女助理都被骂哭过,然而那瞬间看着苏容的眼神竟然无话可说。疲倦地摆了摆手,道:“滚吧。”

  如果有个人,一个兢兢业业工作了一辈子的好人,终于结了婚,生了个女儿,天真可爱,冰雪聪明,爱若珍宝地养到十六岁,忽然有一天,未婚先孕,领回来一个头染得五颜六色的小混混,宣布那就是她的恋爱对象,被锁在家里也密谋私奔,被抓到之后,引用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故事试图感化父母……

  那么那个父亲心中的情绪,就和裴隐这一刻一模一样。

  裴隐在那一瞬间成了个彻头彻尾的丁克主义者。并且衍生出对青春期少年的厌恶,公司的练习生从此深受其害。

  其实苏容当时倒真没想那么多,纯粹是为了和裴隐抬这一杠而已,他的叛逆期来得比较晚,可能是因为以前被裴隐他们叫妹妹,反抗无果,所以被压制住了。到了二十出头才开始叛逆。偏偏撞上一个黎商,所以显得格外来势凶猛。

  但他心里其实明白他做不了肖林。

  都说肖林惨,其实肖林是幸运的。他和齐楚相识于微末时,他至少有机会付出,去对着齐楚说“我为你付出那么多,你他妈却喜欢一个傻逼!”

很多人连付出的机会都没有。黎商什么也不缺。他不像齐楚,齐楚身上有种苦行僧似的禁欲感,这世上苦行僧很多,但只有他这么好看,从头丝都脚趾都好看,这样好看的人活得像个苦行僧,所以就显得格外可惜,自带一股忧郁气质,引得那些文艺片导演趋之若鹜。

  而黎商不同,黎商身上没有忧伤,他高大健壮,英俊而辉煌,欲望旺盛,兼有富二代的浪费奢靡,和星二代的傲慢漂亮,他不缺肉。体的愉悦,更不想要要什么高尚的爱情,他不过是这世上俗之又俗的一个俗人。越衬得苏容像个神经病。

  裴隐骂他找死,学肖林,其实他想当肖林都当不成。跟着黎商的第一年,他努力扮演一个过分合格的化妆师,连Rita都看出来,感慨说:“我还担心妹妹吃不了苦呢,看来是白操心了。”

  然而黎商毫无察觉,那天在sV台后台,苏容以为他知道了,结果第二天喝完酒,人不见了,问Rita,Rita笑起来:“不知道,可能出去玩了吧?”

  这一玩就是一夜,那时候苏容已经知道了,左右不过是圈子里这点风气,黎商还算审美尚可,只睡同行,不往下兼容。虽然对身材颇挑剔,至少不睡网红,给Rita省了多少事。

  拍《明珠记》睡了程曼,拍《逆鳞》跟女主严思筠搞到一起,到了《沉香劫》,因为女主带资进组,容貌堪忧,于是这名额顺移到女二身上。圈内有的是剧组夫妻,一部戏拍下来几个月,都是漂亮的男男女女,生点什么都情有可原,甚至结了婚都有各玩各的。

  但黎商这精力也太充沛了点。要说Rita这人也别扭,她常自嘲说自己俗,尹总雅,审美有冲突,但是她看看黎商这作派,自己也觉得有点说不过去了。别人都还可,面对着苏容,忍不住就解释道:“其实青年人都有这阶段,你要是早来两年就好了”

  她这话一说,苏容心里就明白,她也看出来了。

  其实苏容知道不是早不早的问题。还要怎么早呢?难道叫他赶到十年前的纽约街头,找到离家出走睡在路边纸箱里的黎商,只为了从他眼睛里找到一点真心?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有这么多道理。Rita不过找个借口,让他面子好看罢了。

  但他还是戒了烟。

  黎商永远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戒了烟。苏容这样想着,心里有点隐约的得意,他还是有点孩子气的,总觉得自己不说出来,就等于没事生,就算丢脸也是偷偷丢的。

  第7章势利

  然而这状况没有持续多久。

  黎商演配角的第一部电影杀青,开庆功宴,那时候黎商已经很红了,赶了个奢侈品旗舰店的开幕,来迟了点。正坐在苏容身边,黎商侧身和Rita聊天,苏容忍不住转身看着他,眼睛里带着光。

  坐在他们对面的Vinnett顿时就变了脸色。

  他在这圈子里四十年有余,如何看不出自己这小徒弟泥足深陷。当时裴隐也在,看到这一幕,心里暗叫不好。

  Vinnett果然找来他问,他心里还生着苏容的气,连遮掩也懒得遮掩,还要添油加醋:“算了吧,妹妹主意大,说不听的,徒然伤感情。”

  他这话一说,再看Vinnett脸上表情,就知道苏容就离挨打不远了。

  Vinnett打徒弟出了名,他自己当年当学徒时,还是师父大过天的年代,挨了不少打,所以继续用这一套来教徒弟。化妆间有条木尺,足足有一米长,比手掌略薄,不知道是什么木头,意外地结实,摩挲得棱角光滑,有了温润光泽,然而打起来还是一样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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