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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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这是我特意从广市进来的,是那边今年的新款。”
220块钱倒是不贵,纯白家的衣服一件棉衣外套也得这么多钱,可那是专卖店,这只是一家小摊啊!
“老板,能便宜点吗?”
“不好意思,不讲价哦!我说的都是实价,你摸摸看这件衣服的料子……”
经过余瑾的一通讲解,辛甜慢慢被说动了,不过她还是想讲低点价格,就算少个20块也好啊!
然而余瑾仍旧微笑摇头,这件棉衣的进价本身就不便宜,卖低了不划算。
最后,辛甜还是忍着肉痛买了下来,因为她实在是太喜欢这件衣服了。而这时陈小蕊也拿起了那件白色的长款羽绒服,试穿起来。
效果同样很好。就如她所想的,她个子高挑,身材匀称,最是适合这种长款外套了。
这件羽绒服余瑾开价比棉衣还高一些,要了380,陈小蕊很爽快地付了钱。她不差钱,最重要的是喜欢和穿着好看。
除此之外,她还拿了一条牛仔裤、一件毛衣、一条毛衣链,一套算下来,五百多接近六百,算是一笔大生意了。
愉快地送走两人,余瑾将钱放进随身的书包里,其实是偷偷扔进了空间戒指。快年底了,小偷多,放身上她可不放心。
接下来,又陆续来了好几个试衣服的,不过像那两个女孩那么爽快的却是没有了,见余瑾始终都不松口,最后还是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余瑾也不强求,她进的衣服无论款式还是质量都不错,也没漫天开价。而且,既然已经决定了不讲价,那她就必须坚持,要不然已经按原价买了的人也会有意见的。
事实证明,她的坚持是对的。她家衣服无论款式还是质量,在天熙街来说都是绝对出挑的,哪怕不是每个试过的人都回头了,也几乎有一多半的人再折回来买。
就这样,下午五点不到,余瑾带来的衣服就全卖光了。
她收好摊,特意去了更里面一些的许大红那打了声招呼才离开。许大红他们上午过来摆摊时,双方就已经见过面了,不过各忙各的生意,离得又远,所以并没怎么交集。
回到住处,余瑾放好东西,下楼去吃饭。边吃边在想,余下的衣服还能卖多久。这回去广市,她总共进了三十件外套(包括棉衣和羽绒服),五十件毛衣,三十条牛仔裤,八十套保暖内衣,三十条毛衣链等。
今天摆摊,她总共带了十二件外套、二十件毛衣、十条牛仔裤、三十套保暖内衣、十条毛衣链过去,如果接下来的生意都跟今天差不多的话,那最多只能再卖两天,最迟大后天就得再去广市一趟了。
其实如果上次不是谢明煜也跟着去了,她不会只进这么点货回来,毕竟她有空间戒指,有足足一百多平米的空间来给她放东西。当然她也不怪谢明煜,人家也是因为关心她,不过这回却不能再让他跟着了。
她打算年前再去这么一次,一次性多进点货回来,能卖到过年去是最好的。
第二天,余瑾的生意依然不错,甚至比第一天还要好。因为有很多是被昨天已经买了的人介绍来的,然后看到今天还有新款,试穿好看了少不得又买个一两件,就这样不到四点,余瑾便收摊了。
周围的摊子看着眼红不已,可又没办法,他们卖的衣服款式……不是他们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确实不如人家的好看,也难怪人家生意好了。
于是就有人或直接或委婉的来向余瑾打听货源,当听说是从广市进来的货,有些人直接泄了气,有些人却把这件事放进了心里。
第51章路遇骗子团伙
接连在天熙街摆了三天摊,从广市进来的所有衣服和饰品皆一售而空。余瑾买了当天晚上九点四十的车票,在家好好捣鼓了一番后,坐上了前往汽车站的公交车。
上次因为有谢明煜同行,所以她没有做任何的掩饰,但这回一个人上路,肯定就不能再那样了。她先是拿出特意从化妆品店买来的,比自己的肤色深了好几个度的粉底,给自己涂上厚厚的一层;然后把眉毛加粗,衣服也换成了老气横秋的款式。
这样一装扮,走出去就是一个皮肤黑黑的普通中年妇女,长得还有点磕碜。
余瑾照过镜子,对这个效果还是很满意的,而事实也证明了她的手法不错,至少在公交车上,一路都没发现有人多看她第二眼。
长途车上的这一夜很平静,余瑾是在一阵喧哗声中醒过来的。
她揉了揉眼睛,发现天色早已大亮,太阳也出来了,就是不知具体几点钟了。她决定这回一定要在广市买块手表,不然出门在外无法看时间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强忍着一夜没有卸妆的不适感,余瑾慢慢从卧铺上坐了起来。
“我押五十块!”
突然,从不远处传来一个激动的声音,余瑾循声望去,就见睡在自己对面下铺的男人,扬着一张五十块钱说道。
此时,卧铺车的前头站着两个男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高胖的男人手里拿着红蓝两根铅笔,矮瘦的男人则在鼓动车上的乘客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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