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我有一卷鬼神图录TXT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1节(第3页)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寻了个机会,利用虹蜺将博戏馆的老板杀了,自己占了这家博戏馆。

此后,在虹蜺在暗中施展挪移之术,博客们再也休想从这里赢到钱财,只要进入馆中,那都是给他送钱。

他越来越富有,却变得越来越不满足了。

王金发发现,来博戏馆的多有富户,干脆就暗中将来馆中的博客一一记下,专挑家中资财颇丰之人,让虹蜺登门“造访”

初始只是挪移些金银财物,后来虹蜺食量越来越大,觉得买肉不仅麻烦,还所费颇多,干脆就连人一起偷。

反正妖魔不是最爱吃人的吗?

偷回来的人,被他杀害,炼出油脂,制成蜡烛,骨肉喂了虹蜺。

因为王金发发现,虹蜺十分喜爱光亮,还能藏身在光之中,无形无迹。

这更让他肆无忌惮,认为就算有人怀疑他,也找不出证据来。

这就是案子的根由始末。

并不复杂,却让江舟心中发寒。

他现在有点分不清,到底是因妖魔惑人,是王金发和虹蜺相近,时日久了,被血煞邪怨侵袭,渐渐变得扭曲。

还是人性本恶,是王金发的贪婪在一点一点地释放?

在刚到肃靖司时,江舟曾经问过石锋,魉鬼要杀人,轻而易举,为何要让所有人都喝下它的“粥”

石锋只回了他一句:妖魔害人,需要理由吗?

是啊,妖魔害人,从来不需要理由。

无论它们的手段多么诡异不可思议,多么残酷令人无法直视,都没有任何理由。

若硬要找出一个理由,就只有“妖魔”

二字。

虹蜺并非一般妖魔,他的双眼分辨不出,连斩妖刀都没有任何反应。

可毕竟也是妖魔吧?

生而为人,江舟还是不愿意把人性想得太不堪。

哪怕他心里明白。

他这一叹,或许就更多是为了虹蜺而叹。

收起斩妖刀,江舟回到肃靖司,找到负责登记的巡妖卫,销了任务,领到了一颗解煞丹。

“丁字五一?”

那巡妖卫登记时还多看了他两眼,透出几分意外和怀疑。

因为他根本没有想到江舟第一次执刀,竟然这么快就完成了任务。

他原本以为,这丁字五一虽不至于会死在外面,因为这任务是他得了石锋交代,稍微关照下这小子,才挑了个可能根本不会遇上妖魔的任务给他,也因此才对这个编号有印象。

但大概率是无功而返,没想到他竟然完成了,还这么快。

江舟直接当他面把解煞丹吃下。

虽然他有龙刍在身,基本用不着这东西,但也没必要表现出来。

text-align:center;"

>

read_xia();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