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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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寻了个机会,利用虹蜺将博戏馆的老板杀了,自己占了这家博戏馆。
此后,在虹蜺在暗中施展挪移之术,博客们再也休想从这里赢到钱财,只要进入馆中,那都是给他送钱。
他越来越富有,却变得越来越不满足了。
王金发发现,来博戏馆的多有富户,干脆就暗中将来馆中的博客一一记下,专挑家中资财颇丰之人,让虹蜺登门“造访”
。
初始只是挪移些金银财物,后来虹蜺食量越来越大,觉得买肉不仅麻烦,还所费颇多,干脆就连人一起偷。
反正妖魔不是最爱吃人的吗?
偷回来的人,被他杀害,炼出油脂,制成蜡烛,骨肉喂了虹蜺。
因为王金发发现,虹蜺十分喜爱光亮,还能藏身在光之中,无形无迹。
这更让他肆无忌惮,认为就算有人怀疑他,也找不出证据来。
这就是案子的根由始末。
并不复杂,却让江舟心中发寒。
他现在有点分不清,到底是因妖魔惑人,是王金发和虹蜺相近,时日久了,被血煞邪怨侵袭,渐渐变得扭曲。
还是人性本恶,是王金发的贪婪在一点一点地释放?
在刚到肃靖司时,江舟曾经问过石锋,魉鬼要杀人,轻而易举,为何要让所有人都喝下它的“粥”
?
石锋只回了他一句:妖魔害人,需要理由吗?
是啊,妖魔害人,从来不需要理由。
无论它们的手段多么诡异不可思议,多么残酷令人无法直视,都没有任何理由。
若硬要找出一个理由,就只有“妖魔”
二字。
虹蜺并非一般妖魔,他的双眼分辨不出,连斩妖刀都没有任何反应。
可毕竟也是妖魔吧?
生而为人,江舟还是不愿意把人性想得太不堪。
哪怕他心里明白。
他这一叹,或许就更多是为了虹蜺而叹。
收起斩妖刀,江舟回到肃靖司,找到负责登记的巡妖卫,销了任务,领到了一颗解煞丹。
“丁字五一?”
那巡妖卫登记时还多看了他两眼,透出几分意外和怀疑。
因为他根本没有想到江舟第一次执刀,竟然这么快就完成了任务。
他原本以为,这丁字五一虽不至于会死在外面,因为这任务是他得了石锋交代,稍微关照下这小子,才挑了个可能根本不会遇上妖魔的任务给他,也因此才对这个编号有印象。
但大概率是无功而返,没想到他竟然完成了,还这么快。
江舟直接当他面把解煞丹吃下。
虽然他有龙刍在身,基本用不着这东西,但也没必要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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