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走了(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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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李碚烦躁的踢着车厢。
“于姑娘特意问了奴,不带标记的可能随意处置!”
“走!”
李碚愤怒的将手里的手炉举起欲砸,临了,还是递给葡萄,“收起来,别让我再看见!”
“喏!”
华丽的宫车像往常一样嚣张的飞驰而去,留下一串清晰的马蹄声。
春华打量着整个屋子,有些晕乎,有些松弛,一晃眼,想起来了,忘记问她标记是什么?
她将目光放在沙上那只白狐狸皮的小狐狸上,两颗眼睛是净度很高,火色明亮的红宝石,冷冽干净。
她走到矮窗上凑着阳光仔细看了看,光洁就像两滴红眼泪,连一个刻痕也无。
不管了,想到他曾在沙上坐过。
缎子锦褥子,收起来,红线毯,收起来,桌上精致的玉花插,收起来,成套的带冰裂纹的茶具,收起来,紫檀刻了一套竹林七贤的茶盘,真重,收起来!
忙了一个早晨,但凡她见过的是李贝用过的日常用品,全部扫到小房间里先锁好。
连那水晶灯饰她也站在一个又一个凳子上小心的拆下来,简直可以演杂技了!
全部收拾好,东西收拾好。
“这家庭,若不是富贵三代养不出来这样齐整的王子病,果然有红楼梦里妙玉一样的人呢?
将门锁上,简单的洗把脸,瘫在沙上休息一下,就见堂姐推门而入。
看着光突突的沙和玄关,延华脸上带了丝失落,“搬走了?”
“搬走了!”
春华想想说,“还给我们都留下些东西!”
……
“搬走了!”
春华想想说,“还给我们都留下些东西!”
“这样客气?”
但凡富贵至极的人物,免不了几分桀骜,尤其是二代,尤其是对他们这样的平民,再和气也透着骨子里的优越感。
“是啊,很有意思的室友!”
延华也觉得这约莫是富贵子弟突的心血来潮。
“今早的事情——”
延华顿了顿,看着她的脸,“你受委屈了。”
不管怎么说,她们是堂姐妹。
“我走这条路就对所有的事儿有准备。”
她笑着同堂姐握拳,“没想到这些狗小奴这样霸道!”
“都是为人书童服务人的,常人说,莫欺少年穷,何苦呢!”
“是啊,何苦呢?”
延华笑笑,递给她一个饭盒,“我在认识小岳岳之前也同你是一样的,你先避避风头,日子长了,等我末考进入前十,就好了。”
春华看着坚定的延华,心底暗暗的佩服。
“对了,也不知今天谁揍了那稀眉弄眼的主子?”
虽然不是为她,但好痛快,总是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狗。
二人坐在餐桌上吃饭。
“听说也是个姓李的皇族,说是出言不逊撞到狠角色手里了,”
延华看看她,不认可的微笑着,“春华,咱在这所学院里,知道的越少越安全,对吧?”
春华低头扒饭,再不言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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