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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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殊:“……”
亲自打造的房子,转身就到了伴侣小情人的手上,这得多膈应人?他要是俞斯年,得一把火连房子一起烧死这对贱人!
郑殊端起果汁喝了一口压压惊,目光继续看下一条,是给一家公司注资。
“正希娱乐?这是……”
“您为林先生筹备的娱乐公司。”
林夕混娱乐圈,按他的水平,火不了几年,好不容易绑上了大款,婚后想要一家公司实现自我价值倒也说得过去。
不过这可是传说中,以极不合理的条款将主角受压榨了足足三年的经济公司啊!
“2000万注资?”
“是的,三个月前注入这第一笔资金,等到人员就绪,后期按照您的吩咐还会再追加2000万。”
秦伯道。
郑殊纳闷了,“什么公司启动资金要这么高?”
秦伯说:“娱乐圈中有实力的艺人和经纪人,他们的违约金不低,包括林先生。”
“都解约了?”
秦伯道:“林先生的合约还有一个月到期,所以并没有付违约金,其余的,已经差不多了。”
他看向郑殊,既然关系要断,也不知道这公司该如何处置,他将公司资料递给郑殊,“这是您送给林先生的新婚礼物,里面有他的股份占比。”
虽然钱全是郑殊出的,但是股份大部分却属于林夕,想要回来,也得这位签让渡协议。
其实林夕根本就不是开公司的料,也没有当老板的气度,以他的小肚鸡肠,整个公司就只会为他一个人拉资源给赞助,然后毫无节制地压榨其余的艺人,捧一捧都懒得花心思,以至于底下怨声载道,谈不上发展,反而成了业内有名的窟窿,就郑家傻得拼命往里填。
一旦主角受崛起,主角攻出手,林夕是一拍屁股卷款逃往国外,郑家就到了灭顶之灾。
“真是造孽!”
郑殊心累地揉了揉眉心。
想到这里,他忽然问道:“那些被挖过来的艺人,名单有吗?”
“有。”
秦伯从公司资料中抽出了一份。
郑殊仔细浏览,幸好没找到主角受的名字,看来还早。
既然如此,这公司开不开也无所谓了,他将资料放一边,暂时先不管,继续往下看明细。
后面的跟前面比起来就不算什么了,那些车子,手表,首饰礼服之类的几十上百万都算是看得见的小件,林夕应该都留着。
唯一注定打水漂回不来的大概就是给林夕的投资。
所谓流量明星,就是有脸没演技,有身材没特长,纯靠忽悠粉丝花钱打投,外加资本强势买搜,才能持续走红。
林夕演的电视剧不是校园青春,就是古代偶像,妆容一个赛一个精致,台词也一句比一句装逼,高高在云端的那种,看多了审美疲劳,在铺天盖地的宣传下能有一点热度,一旦完结就没了水花,工业糖精之下,比下饭剧还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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