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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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砚就是同桌,这个话还不如不找。
好不容易送走两个闹别扭的小朋友,又来一个小朋友,也是十五六岁的模样,圆头圆脑的,穿得很喜庆,有点像福娃。
林稚对这位“福娃”
很有印象——每次他来,无论剩下多少辣条全部包圆带走,可谓是头号粉丝,能不印象深刻吗?
“小郎君今日也是要包圆吗?”
谁知福娃却摇了摇头,“不包。”
林稚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就听对方说:“我打算聘你去我家庖厨,专门做辣条给我吃。”
林稚傻了。
这大概就是幼年圆润版霸道总裁?
他还没开口,沈小七先不乐意了:“不行!我们阿郎不能跟你去!”
福娃疑惑地问:“为什么?我已经问过阿爹阿娘,他们同意了,还说每月都会给小郎君开一笔丰厚的月钱,绝对比你辛辛苦苦在这里出摊赚得多。”
林稚十分心动,然后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不好意思,这位小郎君,我确实不能去你家庖厨做事。”
这次轮到福娃不乐意了:“为什么!”
因为不自由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在慈幼局已经过了十年这样的生活,早就腻烦了。
况且若是去了,每天都要按照主人的口味,做些加糖缕肉羹之类的菜肴,想想就可怕。他宁愿天天摆摊。
这些话自然不能说出来,林稚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想了个折中的法子:“小郎君,我把做辣条的方子卖给你,怎么样?”
见他拒绝得决绝,一点回转的余地都没有,福娃只好退而求其次:“那好吧,也行。”
林稚正思考该索价两贯钱还是三贯钱,就听对方问:“五十两够不够?”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要开店了!
第18章开业大吉
林稚惊呆了。
五十两……这得煎多少套鸡蛋灌饼才能赚到!
就连旁边的沈小七都张大嘴巴惊叫出声:“我的娘啊,五十两!”
以为他们对价钱不满意,福娃皱了皱眉,整张小圆脸挤在一块儿:“你是嫌少?那八十两也行,我回去取……”
林稚连忙制止这小土豪的败家行径:“不少不少,已经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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