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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褪尽笔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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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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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归尘,李归尘,她早就觉得这名字起得不好,非常之不好。

“‘乖乖儿,心肝宝贝儿,天上人间,有谁能似你这般成日成夜宠着我?’你也没娶亲,这都从哪听来的?”

李归尘上下打量着蒲风忍笑道,“诶,你刚才喊我什么?我耳朵不大好,再说一遍与我听听。”

“李道尊,道尊,敬称敬称。”

蒲风咬着牙真诚笑道。

而李归尘方才那慢悠悠的一番话,虽不是声音极大,感情倒还充沛,且听了居然半点不让人觉得辣耳朵,反而有种心头暖烘烘的神奇效果,是以冷冷清清的书摊前面瞬间挤满了掩着面的大姑娘和小伙子,也有那么几个大爷大娘。

话本利润极大,今日若能卖出去几本这半月的生活费也算有了着落。可蒲风忙着做生意也忘不了抽出空来狠狠地瞪了李归尘好几眼,更是将那句李龟孙在心头记挂了一万遍。

卖罢了书,李归尘将竹筐一摞,背着自己剩下的一筐小白菜带着蒲风和花生闲逛集市,脚步落在了肉铺前面。

蒲风见到此情此景很吃惊:李归尘原来不用持戒,也不是没剃头的和尚。倒不是她少见多怪,她租了李归尘的房子,便也跟着他添副碗筷将就口饭吃,如今住了好几天真是连一滴荤油都没见过,更甚的是她提过一次做汤加些油膏味道会好些李归尘居然给了她脸子看。绝无仅有。

肉铺的老板人挺精瘦,且似乎和李归尘很熟的样子,一见到李归尘来了就摆出了一小堆囊膪肉头儿,说要是包圆还能再便宜点。

李归尘称了一块膘要回去炼油,又翻了翻肉头问还有再便宜点的吗。

卖肉的摇头笑了笑,说那就只有下水和猪血了。

蒲风扶额,自己房钱也不少给,房东大人怎么就那么扣儿。

而李归尘愣了一会儿,忽然问道:“这血豆腐是怎么做的?”

蒲风不解地看着李归尘,以为他不种菜了要改行干屠户,有点为家里的鸡鸭鹅驴暗暗担忧。

“你看这位小兄弟书倒是应该看了不少,这就不知道了吧,血刚割出来得赶紧多放盐,才能不凝,等要卖的时候一兑水,嘿,马上就成血豆腐了,嫩得很。”

李归尘点着头,又扫了一眼桶里一股脑的下水,忽然以手掩唇皱了皱眉头,半晌缓过劲儿来,说来一斤好点的五花肉吧。

肉铺老板听了那个不敢相信,“真要?我可切了?”

李归尘笑道:“真要。”

“二十文钱您嘞。”

李归尘翻了翻身上,不想只有刚才搜刮蒲风的那几个铜板,又拿起竹筐给老板看了看里面的菜。老板马上摆手,“不缺猪草了,真不缺。”

李归尘最后看着蒲风,“十五文钱。”

蒲风啊了一声。

李归尘解释:“我用我帮你卖书的钱请你吃肉。”

蒲风又是一愣,不解对面之人为何如此厚颜无耻,最后还是因为怕被老板嫌弃而掏了钱袋。

回家路上,花生不紧不慢跟在后面继续偷着小白菜,而李归尘全然不知,只是看着蒲风气鼓鼓的样子,不由得笑道:“不用谢我。”

蒲风走在前面,觉得自己真是瞎了眼,为什么会觉得如此蠢人会深不可测,随手扯下了一根柳条。

李归尘笑意更深,“肉是买给你做红烧肉的,我吃菜叶面汤就行,真的。”

蒲风看着李归尘那无比诚挚的目光,忽然倒觉得是自己无理取闹了。

然而这种念头只持续到了晚饭后。

蒲风评价,房东大人的手艺是极好的,红烧肉也是堪称人间极品的,软红酥烂,甜咸不腻。但这样的好事她一辈子也不想再摊上一回。

古人讲:“拿人手短,吃人嘴短。”

这是有道理的,哪怕那肉是你自己掏钱买的。

只可惜,蒲风是半夜哆哆嗦嗦站在敛尸房门口才悟出的这个道理。

吃晚饭时,李归尘便嘱咐蒲风多吃些,一会儿要去帮张渊大人查案。

蒲风看着天色已经要暗了下来,虽然心底有一点不祥的预感,但更多的是一种马上要夜行辑凶的新鲜神秘。

她虽是个卖弄笔杆的人,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写了太多传奇小说的原因居然对这寻凶断案异常热衷,且她一向自认是个知恩图报还是涌泉相报的那种有品位有情操人士,自然不会吃了李归尘做的饭便抹抹嘴上的油溜了,遂想也没想满口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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