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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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把“神经病”
三个字硬生生憋回去,“那个人。”
“我们在网上认识的,感觉很投缘。”
陈应虎是熟悉沈则木的,他感觉表哥反应有点大。
向暖一听特别不理解,“你怎么会和他投缘呢?他……”
他那么坏!虎哥你要擦亮眼睛啊……
沈则木突然想到一事,“你们认识多久了?”
“一个星期。”
呵呵。
一个星期前,沈则木告诉了向暖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且邀请向暖来见陈应虎。
那个神经病林初宴,用了一个星期,把他的表弟泡走了……不是,拐走了……也不是……
沈则木捏了捏额角,迅速地找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骗。
对的,一定是林初宴别有用心地欺骗陈应虎。陈应虎这傻孩子还把人当真朋友了。
那一刻沈则木的感受仿佛自家地里的大萝卜被野猪啃了。虽然他不喜欢萝卜,萝卜也长歪了,但毕竟是自家地里的东西,被一个精神不正常的野猪啃了,正常人都会觉得不舒服。
尤其,那个野猪和一般的野猪不一样,是全世界最讨人厌的野猪,让人恨不得见一次打一次。
要不是向暖在跟前,沈则木一定会好好给陈应虎科普一下什么叫“人心险恶”
。
但林初宴是向暖的朋友,所以沈则木也没说别的,只是告诫陈应虎:“你和网友认识一个星期就见面,太草率。”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陈应虎挺不以为然。
向暖也有点难以接受。她见一次偶像恨不得沐浴焚香,多难得啊?结果呢,林初宴那个家伙早已经和偶像成为勾肩搭背的好兄弟。
只用了一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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