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我把魔君变成上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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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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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本修真小说设定不一样哈,我这里私设就是这个

第012章

“这个是?”

望着自己身上的挂件,程喜没来由有点后悔,早知道就应当把这个人丢回凡界。

到底是自己带来的麻烦,而且灵力一点都没有,她也不能完全坐视不管。

修真讲究因果,特别是刚入修真之道,结下的因果对后期影响更为深远。

不过是举手之劳,程喜解释说:“父皇不放心我,从凡界选来的仆从,服侍我的起居,先前云真师兄测过了,他也是有些灵根的。”

虽然这灵根等于没有,或者说,还不如没有。

宗掌门看了看她,又看看陶厌。

同样是从凡界来的,程喜的手像是上好的艺术品,一点茧子都没有,光滑细腻,肤色白皙,吹弹可破的模样,一看便知没有做过什么苦力活。

皇家的公主身份尊贵,还是深受圣宠的那一个,本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

再看看陶厌,他的确生得一张美人脸,露出来的肌肤都是冷白,只一双手骨节稍微粗糙,便是用了去尘术,清除了他身上的血迹和污垢,还是可以从指关节被磨过的茧子看出来陶厌和程喜的身份之别。

“我倒是忘了,你的确缺人照顾。”

只是,宗不庸看着陶厌平坦的胸膛,比程喜还矮一些的个头,还有脖颈上明显起伏的喉结,“男女有别,你的父亲怎么不选个侍女来伺候你?”

“在凡界,一般女子的力气哪有男子来的大,殿下身边不是娇滴滴的侍女便是阉人,或者是老嬷嬷,我同公主年岁相仿,力气也大,手还生得巧,肯吃苦,什么都能做。”

陶厌顿了顿,看向程喜的眼神多了两份孺慕:“殿下从万千人中选了我,自是同我有缘,我陶厌哪里都不去,只愿守在殿下身边。”

好听的话谁都喜欢听,好看的人总能让人多看两眼,宗不庸再看看陶厌,感觉程喜选这么个人很可能是因为他好看还嘴甜。

“师妹既然喜欢,那便把他放在身边吧。”

修真界不比凡间,没有那么多男女大防之类的规矩,他起初只是担心影响到程喜,可程喜不介意,他何必多此一举惹人厌烦。

程喜还没有自己的剑,也没有学御剑之术,宗不庸随意从树上取了一枚绿叶,轻吹一口气,这叶子便变成一艘绿色的小舟。

“师妹随我上来。”

程喜在上面站稳,陶厌也跟着站了上去,和程喜只有半步之距。

小舟轻飘飘的上升,然后缓缓的降落,落到位于仙气缭绕的山峰之中。

在接近地面二十公分的时候,一叶扁舟便化作浅绿色的萤火,消散在空气中。

“此处便是无极宗的最高处,也是师尊的白玉峰,是我无极宗灵气最为旺盛之地,本来按照你的辈分,也可以选一座峰头,但是如今你修为尚浅。还是暂居此处,可以得师尊指点。”

陶厌接着问:“仙人也要同凡人一样吃东西吗?”

“你这个问题提的好,不说我倒疏忽了,这白玉峰最弱的弟子也是筑基,无需食用五谷杂粮,这样吧,我每日都会安排弟子送吃食上来,你若是有哪里觉得不好,便用这个传音符。”

程喜接过传音符,放入了自己的衣袖当中。

“师尊他不爱说话,性子也冷清,对谁都这样,可若是你受了欺负,尽管向他告状,我们无极宗最是护短。”

谢玄尘的确是修真界不世出的天才,他是宗不庸的小师叔,年岁却比他还小几岁,不像后来谢玄尘收的那些弟子,一个个比他小了几百岁,还能亲昵喊上一句老人家。

“宗门之中可有初学者修行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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