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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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主任有点诧异,根据他的经验,一般未成年小运动员是很听话而且也没什么胆子的,他都这样再三表示不许问了,一般人大概早就放弃这个问题乖乖签合同了。这个陈焕之虽然看着文文静静的、好像最听话的乖乖女类型,但是居然百折不挠,语气温温柔柔的,却非得问到不可。
不过正如她所说,这没什么不能说的,报纸上当时也确实有过报道。苏方方的代言合同是前年签的,之前她签的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国产品牌,是在刚进国家队的时候就签了的,幸好前年合同到期,潘主任赶紧给她签了SPORTS的代言,那时候她已经是国内田径女王,又刚得了室内世锦赛的第四,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那段时间电视上天天都是她的新闻,名声在外,身价自然不是陈焕之能比。
“每年一百万,包括20万运动装备,五年。”
潘主任看着陈焕之说,打算在她流露出一点不满的时候就训斥她不知天高地厚。
“方方姐好厉害啊。”
陈焕之的感叹听起来特别真诚,看起来也没什么不满意的。
也对,她当然应该明白,虽然她目前有两个亚运冠军,但是第一,她的接力冠军是苏方方因伤退赛后捡来的,她本身并不是接力队常驻队员,第二她除了亚运赛在其他比赛尤其是世界比赛上并无实绩,知名度也跟成名已久的苏方方没法比。
十年是久了一点没错,不过这对赞助商来说也同样意味着风险,如果她后期成绩下去了、受伤提前退役了等等,赞助商也就等于血本无归了,而对她来说,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耽误她连拿十年代言费,总的来说也并不亏。
潘主任正对她的识时务感到满意,陈焕之就说,“我今天先不签行吗?我得回家问问我妈妈。”
潘主任刚一皱眉头,陈焕之就连忙解释,“我妈妈说我未满十八岁,所有涉及到钱的事都得问过她才行的。”
她今年十八周岁,不过在五月过生日前她都是未成年人。
也对,潘主任摆摆手,“那你去问吧,今天下午下班前过来把合同签了。”
陈焕之的笑容出门就不见了。
说真的,也许潘主任觉得这合同的条件已经不错了,就算只算纯到手数,这也是个价值近百万的合同了,在这个北京房价都只有一万出头的年代,真是个没见识的十七八岁小女孩,说不定就被这个数字迷花了眼当场把合同签下来了。
但是陈焕之心想,我,一个半年后要进世锦赛决赛、努力一把今年就能参加黄金联赛的运动员,你给我一个每年二十万一签就十年的卖身契?请问这是在侮辱谁呢?
对,女运动员不管知名度还是路人关注度都比不过同项目的男运动员,但她可是百米运动员,并不是什么冷门项目啊。
在外面装模作样的转了一圈,陈焕之回去就告诉潘主任,她妈开价100万、两年,少一分钱免谈。
还特别诚恳、特别可怜兮兮地说,“潘主任,我妈说我未成年,她不同意谁也不能给我签合同,我也没办法……”
当然了,这个开价就是为了恶心人而已,陈焕之也没打算会有人同意这个价。
演完戏回去训练的时候还吐槽,“这纯粹是欺负我年纪小要把我卖了吧?”
刘鑫源听了她的话,摇头,“还真不是,市场开发办公室只管田径运动商业化这一块儿,他们可不知道你的成绩轨迹、发展潜力,就你目前成绩而言,这个价格虽然低了点,但也没低到离谱的地步,你没发现亚运会后好多新签代言的人?大部分也就价格跟你差不多,就是你年限长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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