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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迷案观后感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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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新疑问3(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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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局面色凝重,说道:“我赞同支队长的观点。但是,关于这一点,在未掌握确凿的证据之前,我个人建议先不作第三种假设。当然,我们在这里也只是分析讨论案情,小李同志的这个假设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大家无需多言。”

“我还有一个疑问,大家是依据什么认为,17号楼的制假窝点,原本应该为王芳所有?仅仅凭借建设路口几名摩的师傅的口供,而且是假设王芳就是摩的师傅口中的那名女性乘客,然后依此判断,我认为这个依据有些单薄。”

刘局说。

“信息组,段明同志,你来说。”

刘局这个疑问的答案和信息分析有关,所以马支点名了信息组负责人来阐释。

“根据外勤组提供的线索,我们对王芳名下账户进行追踪,并连夜调取其银行流水,现王芳的流水账单里只有现金存取记录,无任何网络消费、转出、转入记录。并且和李海东的账户一样,也有存款记录中断,不过中断时间比李海东名下账户要长,是从2o17年8月8日到今年的9月2o日。从今年9月21日到1o月2o日,又恢复存款,但这一时间段都是无卡、无存折存款记录,并且金额都是一两千、两三千居多,每日的存款次数少则一两次,多则三五次,存款时间和地点也没有明显规律。根据外勤组提供的线索分析,李海东要求‘买家’以现金存款的方式将钱存入王芳的账户,然后再从该账户提取现金,转存入自己名下账户。所以,王芳名下账户在这个时间段的存款记录,应当就是‘买家’付给李海东的‘货款’。李海东这样做的目的,应当是想利用王芳的账户作为资金中转,防止‘买家’举报,避开警方沿着账户信息追踪到他本人。”

段明高高瘦瘦,戴着眼睛,说起话来温文尔雅。之前由于信息组需要调取大量的监控视频,分不出人手,所以只能由李竹道和小吴去跑了一趟银行。

“他这样做,看起来并不高明,因为王芳和他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如果换成陌生人的名下账户作为中转,那就能成功掐断账户信息这一线索。但这是基于我们现了李海东和王芳之间的母子关系,我们才会有这种想法。事实上,大家不要忘了,李海东有两个身份证,不管他是王氏兄弟中的哪一个,他都能高枕无忧。假设我们现在是在查办‘制假案’,根据‘买家’提供的账户信息,追踪到王芳,再假设王芳仍然健在,我们顶多再沿着王芳这条线查到王氏兄弟,谁会想到李海东就是王氏兄弟之一?况且,不管是王氏兄弟,还是李海东,和王芳都是分了户的,王芳只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我们就极有可能认为有人盗用了她的身份信息办理并使用了银行账户。这也是我们之前明明有了李海东的身份信息,却查不到他有任何亲属的原因。”

段明扶了扶眼镜,然后言归正传:“王芳名下账户在2o17年8月8日以前,出现的现金存取款记录和李海东名下账户自开户以来的存取款记录基本一致,几乎每日都有存款,每笔现金存款金额不大,时间都在每天的下午或傍晚。此外,根据外勤组提供的线索,在和谐小区17号楼的制假窝点,大半年之前都是王芳在这里出入,直到一个月以前,李海东才在这里出现。正是基于此,再加上摩的师傅的口供和制假窝点所在的17号楼为王芳所有,所为我们能够基本确定,该制假窝点原本应当为王芳所有。要补充的是,李海东名下账户开户时间也是2o17年8月8日。至于王芳在2o17年8月8日之后,为什么要将存款账户由自己名下改成李海东名下,我们暂时还不知道。另外,王芳的账户有过一笔大额现金取款,取款时间和李海东购置白土文小区13o4号房的时间大致吻合。这应该就是李海东购房的资金来源。根据案当天的排查,也就是白土文小区开商的反馈,当时去买房,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应该就是李海东本人,他提着一麻袋的现金去了售楼部,所以销售人员对此印象比较深刻。”

刘局聚精会神的听完,仔细理清了思路,说:“也就是说,是先根据一部分线索进行假设,再求证之后得出了更多的线索证据,从而认定了这一点。另外,李海东和王芳之间的母子关系,也是先假设,后求证属实,再依据李海东的身份证件照和王氏兄弟的一模一样,从而推断李海东应当就是王氏兄弟之一,最后再认定死者应当就是王芳。”

到了这里,刘局总算弄明白了李竹道先前说的“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死者就是王芳”

的另一层意思。

刘局又问:“根据王芳和王氏兄弟的身份信息,目前能够追踪到哪些有用的线索?”

“根据王芳、王安、王康这三个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除了王芳名下农业银行的账户外,未现有其他银行账户信息和绑定使用的手机号码,也就是说这母子三人盗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使用手机号码和银行账户的可能性极大。也正因如此,再加上王氏兄弟长期在外地学习工作生活,和谐小区的邻居也没有他们的联系方式,王氏兄弟当中的另一人,我们目前也找不到。”

段明苦笑了一下,继续说:“目前,除了王氏兄弟的学籍信息,暂时也没有其他现。王芳的其他亲属,包括前夫是谁,通过户籍信息查不出来,而王氏母子三人户籍上的地址不但不一致,而且根本就不存在,包括李海东的户籍地址也是这样,这也是我们之前根据李海东的身份信息,却无法通过对其户籍地址进行走访,以进一步了解这个人的原因。另外,和谐小区的住户大都为原肥田村的拆迁户,当然,也有少数租户。根据外勤组的反馈,和谐小区的住户都说王芳不是肥田村的,她是大概二十多年以前就租在这里,十五年前才在这里购置了17号楼。经查询17号楼的所有权证登记信息,也验证了这一点。所以,王芳到底是从哪里来,和谐小区的住户也说不清楚。”

“户籍地址不存在的情况有很多种。比如,原住址生拆迁、更名,行政区域调整合并,而考虑到王氏母子的‘职业’特殊性,他们利用假资料在二三十年前登记户口或申办身份证件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

段明补充道。

这一家三口,真是奇奇怪怪。段明心里的这个想法,也是在座大多数的内心想法。

线索到了这里,看起来出现了中断。

短暂的沉默后,刘局问马弘文:“对于下一步的侦破工作,有什么想法?”

马弘文说:“还是由我来点人吧,他讲得比我好,思路清晰,分析深入,有条有理。”

“外勤组,李竹道?”

刘局笑着问。马弘文在他眼前极力创造年青人展头露脸的机会,他当然看得出来。而专案组几个小组组长,各有所专也各有所长,他也看出来了。

马弘文“嘿嘿”

笑了几声,果然点了李竹道的名字。

李竹道侃侃而谈:“根据现场勘察,和谐小区17号楼里除了制假设备和大量假证件,没有其他有人居住的痕迹,里面没有床和其他生活设施用品。也就是说,这里应当是王芳和李海东专门用来制假的场所,生活居住应当另有地方。这也是技术组在这个地方未能搜集到王芳的毛线索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根据附近居民的反馈,王芳早年带着两个孩子在这里生活过,后来应当是经济条件有所改善,所以将生活场所和制假窝点区分开来,从这里搬出去,另觅生活场所。”

“白土文小区的13o4号房,根据物业监控和邻居们的反馈,可以基本确定王芳和李海东是一个月前才搬进去。那么在搬入13o4号房之前,他二人肯定还有另外一个生活居住的场所。当然,在此之前李海东有没有和王芳生活在一起,我们暂时还不知道。但找出王芳另一个生活居住的地方,是我们接下来的一个工作重点。此外,通过王氏兄弟的学籍信息,我们可以对其就读的学校进行走访,希望能有所现。”

由于可追踪的线索有限,李竹道提供的侦破思路成了专案组唯一可选的方案。

为了不占用大家的办案时间,刘局简单说了几句大家都辛苦了,但要继续扬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咬紧牙关把这块硬骨头啃下来之类的话,最后宣布散会。

刘局特意进了马弘文的办公室,和他一起的只有张孝和副局长。

“老马,你交个底,这个案子到底什么时候能结案?”

关上门之后,张副局长开门见山,问。

马弘文看了一眼背手站在窗前的刘局长,他明白了,这句话是张副局长替刘局长问的。

刘局并非公安系统内部出身,对于刑侦破案的许多情况不是很了解。当然,于他这种级别的领导而言,对于业务知识不需要精通,只需略懂即可。张孝和是刑警出身,在公安系统内部干了将近3o年,以他的出身和资历不可能问出这样的问题。如果是刘局所问,他也不可能答不上来。这只老狐狸,原本在会议上替刘局长扮了黑脸,现在又要自己来替他扮黑脸。

刘局之所以有这样的问题,估计也是各方压力太大的原因。另外,最近还有市级领导人事变更的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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