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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的人都是神经病 有人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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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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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麦下意识捧住手中的热饮,有温暖的感觉顺着手掌心和指尖传来,将他冰冷的双手一点一点的暖热。

车缓缓的驶出站台,两旁的景色渐渐的后退,乔麦却忍不住看着丁秋荣的侧脸愣了神。

他还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跟丁秋荣成为情侣。缘分还真的是一件不可捉摸的东西,至少在以前做朋友的时候,他的心中从来没有冒出来过这样的想法。

对方的优秀让他心生仰慕,要说一点别的想法都没有是不可能的,但是当这件事情成为现实的时候,乔麦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自己居然真的跟丁秋荣在一起了。

“在看什么?”

见乔麦一直盯着自己,丁秋荣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的额角,“是不是很丑?”

乔麦连忙开口:“没有,已经看不见疤痕了。”

其实丁秋荣额角的伤口早就好了,上面的伤疤也在这些时日以来,消失于对方的精心保养之下,几乎看不见了,再加上丁秋荣额头的碎发,乔麦即使是凑近也看不见伤疤。

乔麦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在意自己容貌的男生,不过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一两个特点,他并不在意。

两人一起回了家,丁秋荣洗了洗手,进了厨房:“今晚上想吃什么?”

“莴笋炒肉片吧,我记得冰箱里还有两颗莴笋。”

乔麦边说边将莴笋找了出来,进了厨房冲洗着。

“咚咚咚”

的声音有节奏的响起,密集而急促,莴笋被切成片,薄薄的几近透明,整齐的摆在案板上,丁秋荣漂亮的刀功让乔麦看入了迷。

在两个人交往之前,乔麦从来都不知道对方的刀功居然这么好,不仅仅只是刀功好,还做得一手好菜,几乎叫得上名的,丁秋荣都会做,而且做得色香味俱佳,堪比五星大厨。

瘦肉被丁秋荣片斜切成肉片,然后又用料酒稍微腌制了片刻,最后勾了个芡,倒进锅里翻炒了几下,一股扑鼻的香味已经飘进了乔麦的鼻腔里。

“好香。”

乔麦有点馋,在旁边眼巴巴看着的样子让丁秋荣忍不住发笑。

丁秋荣扭头笑着:“你把餐具摆一下吧。”

乔麦顺势出去了,将碗筷在餐桌上仔细的摆好,闻着弥漫在空中的饭菜香味,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厨房。

丁秋荣低着头,身上穿着棕色的围裙,认认真真的翻炒着锅里的菜,对待食材的态度虔诚的让乔麦觉得对方信仰食神。

或者是蔬菜神。

晚餐是三菜一汤,两荤一素,外加一个番茄豆腐汤,被乔麦吃的干干净净,一点不剩。

每一次的饭菜,丁秋荣都拿捏的刚刚好,既能够让乔麦吃饱,又不会有丝毫的浪费,让乔麦觉得十分的神奇。

洗过碗后,乔麦擦干净手,坐到了沙发上,丁秋荣适时的递过来一杯热水。

“秋荣,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

乔麦捧着水杯,暖暖有些冰凉的手,实在是觉得很好奇。他也只不过会做几个家常菜罢了,还是这几个月学会的,刀功惨不忍睹,切出来的东西勉强能看,东西也仅仅只是能果腹罢了,有时候馋肉了,就会找家馆子吃顿肉,需要技术的饭菜从来不会自己做。

“大概是七八岁的时候吧。”

丁秋荣想了想,“那时候父母不在家,我就自己给自己做饭。”

那还真是挺早的,七八岁的时候就会做饭了,乔麦想想自己,那个时候的自己可能还在学校里扯小姑娘的辫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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