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我的夫郎是花魁女尊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7章 不符合她的审美(第1页)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严皓尘就如他名字那般,冷硬。

这要是放在她上辈子,那就是个迷人的硬汉形象,但放在女尊国,他那般身强力壮,骨架高大的人,就是丑,丑到没边的那种。

要不是明月看上的是他表弟傅逸仙,她也不可能答应入赘严家。

傅逸仙那真是跟他名字一样,跟仙儿一样的人,但也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因为那厮好似断了腿之后,见谁都是一副阴谋论。

她有次想跟他商量点事情,凑的近了些,差点被他挥出来的匕割断脖颈,从那以后,她自动与傅逸仙保持三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因为这个距离,是他躺下来都够不着自己的距离,如此向明月才觉得安全。

麻蛋,要不是她上辈子醉心科研,也去学点拳脚功夫,分分钟放倒他傅逸仙。

奈何她除了科研,是真的什么都不会。

就连一日三餐,都得靠明月偷用严皓尘的积蓄,买回来的花语煮给她吃。

向明月驱马停在严家的门前,院子是用篱笆编制的一个圈,进去篱笆门,里面是三间茅草房。

一间厨房,一间正屋,一间柴房。

正屋是左中右的结构,严皓尘跟傅逸仙住进堂屋门的左手边房间,明月住进堂屋门的右手边房间,花语来了之后,独自在柴房支了两根凳子,盖了几块木板架起来做床,上面铺了被褥。

花语这厮,央求着明月给他赎身,带他回钟灵村。

当天严皓尘追着明月跳河挂了,醒过来的就是向明月。

这厮好似觉得银子花了出去,再没可能让花楼吐出来,对向明月没了在花楼那时的殷勤,只是表面上看他还是殷勤的伺候明月,背地里是能躲懒就躲懒。

这会儿,听到声音,花语从柴房抱着一捆木柴出来,做贤惠状。

估摸着一整天都在柴房待着偷懒没出来。

见到向明月手里提着的一串肉,忙丢了手里的柴火,扬起谄媚的笑容上前接过向明月手里的肉,说道:“妻主,我给你做肉吃呀!”

花语参考图(图侵即删)

向明月见他这绝色的容颜,配上这么不要脸的谄媚,很是辣眼睛。

她道:“去吧!”

花语:“妻主,是全煮了吗?”

向明月点头,进了屋里,换衣服去。

被小雨淋了一路,虽然已是三月,衣服头都打湿了,但不快些换衣服,还是会感冒生病的。

在这只有中药的时代,她不想尝试那中药的苦味。

花语:“妻主,我给你打水来梳洗。”

向明月头都没回的应道:“行。”

向明月还在擦头,花语就给她打来了热水。

花语见向明月脱的只剩寝衣,眼波流转间,脚步轻移,上前说道:“妻主,可要奴服侍你沐浴?”

向明月推开他靠过来的手,不解风情的说道:“我自己洗。”

花语一噘嘴说道:“以前还说人家是你的小心肝,现在就这般嫌弃人家。”

向明月一阵恶寒,这么矫揉造作的男人,她看的真心辣眼睛。

花语其实很漂亮,真的是可以用漂亮来形容的男子。

他很符合这个时代对男子的审美,但不符合她的审美。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