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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金玦之鬼门天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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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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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铺张掌柜可没看见这出儿,还当画阴阳八卦的火居道是连人带船让河中大王八拽走了,天老爷,这得是多大的王八?而大少爷吃这一惊非同小可,直吓得三魂渺渺七魄茫茫,三魂渺渺满天飞、七魄茫茫遍地滚,眼前一黑,一头扑倒在地,和死人没什么两样。肉铺掌柜只好将他扛回家,热腾腾一碗肉汤灌下去,这才让大少爷还了阳。

画阴阳八卦的火居道贪心盗墓,从而死于非命。大少爷原以为富贵已在眼前,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火居道这么大的能耐都下河喂了鱼,自己这几斤几两哪够瞧的,却又想“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他火居道没有发财的命,我大少爷未必没有。奈何盗墓抠宝可不这么简单,真正的大墓不好找也不好挖,好挖好掏的坟包子里又没值钱东西,只好仍在老鼠岭上打猎为生,由于肉铺掌柜救了他一命,一来二去俩人成了朋友。

据说后来大少爷又遇上了教他打猎的那个老头儿。老头儿告诉他,那个火居道是个偷坟盗墓的旁门左道,因为这次要掏的这个主儿来头太大,不敢轻易下手。而大少爷的玄狐皮旷世难寻,不但可以辟邪,玄狐皮还可以避水,要掏水窑儿非得有玄狐衣不可。麻杆儿和肉杠子也各有用处,先说这麻杆儿,都知道麻杆儿皮可以搓成麻绳,却不知这麻杆儿芯乃引火之物,麻杆儿与麻皮分离开以后,把麻杆儿浸泡在烂泥里,数天后再挖出来洁白如新。老乡们出行前往往将晒干的麻杆儿搓成“火具”

,半夜点上用来照路,麻杆儿引的火乃极阳之火,阴风都吹不灭,阴阳相克,因此可以打开墓门。再说这肉杠子,在肉铺掌柜的家传了好几代,不知道积了多少血污油腻,不论是妖魔邪祟还是大罗金仙,都怕污秽之物,经年累月杀猪切肉都挂在这肉杠子上,又添了几分杀气,据说这东西可以降尸。他之前让大少爷躲在岭上打下玄狐,是因为那个东西入了魔道,吃了很多人,所以才要找人除掉它。而大少爷祖上最擅猎狐,甭管大狐狸、小狐狸、公狐狸、母狐狸,也不论是一只一只地打,还是成窝成窝地掏,反正死在家祖手上的狐狸是不计其数,牛羊这般的畜类见了屠户都会自知命在旦夕,更何况狐狸这么有灵性?这世上的狐狸见了他家的人必先怕上三分,虽然大少爷一无是处,唯独枪法了得,又是这家的后人,这才让他在岭上打下玄狐。

而大少爷有纵纹入口,必当穷饿而死,没有大富大贵之命,家里有多少钱也得让他造光了,即使积下大德,顶多也就有口吃喝饿不死。如果他将鹿皮口袋埋在屋子东南角,上山打猎绝不空手而归。可他一时贪心,跟随画阴阳八卦的火居道前去盗水鬼墓,致使玄狐衣连同火居道一并葬身河底。大少爷听后顿足捶胸、追悔莫及,也知道这老头儿绝非常人,便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哀求。老头儿虽知这大少爷自作自受,但他毕竟帮过自己一个大忙,也不忍心看他吃不上饭,又给他指了一条活路,让他如此这般、这般如此。

大少爷又惊又喜,以为自己时来运转了,他按老头儿指点黑灯瞎火跑到岭上,挖出一块青石板,使出吃奶的力气将石板移到一旁。下面是个土窟窿,当中无棺无椁,仅有一具枯骨,也不知死了多少年了,穿的长袍和那个老头儿有些相似,可是已经朽烂了,难以细辨。枯骨怀中抱了一个油布包,从里到外裹了七八层。大少爷发财心切,硬着头皮从枯骨怀中掏出油布包,连下拜带作揖,又磕了十来个响头,才将青石板推回原位,揣上油布包连滚带爬下了老鼠岭。

3

大少爷以为土窟窿中的枯骨是个土耗子,江湖上说黑话,习惯将扒坟挖墓的土贼叫土耗子。土耗子身上的东西,必定是墓中的陪葬珍宝,非金即玉,拿出去卖掉,少说也够他抽上三五年福寿膏,结果打开油布包一看,大少爷傻了眼。当中仅有一卷古书,以及一个勾形玉玦,过去也有人说这是玉勾,比玉环少一点儿,玉质近乎水晶,通透无瑕。什么叫“玦”

,古人云“满者为环,缺者为玦”

,说白了玦就是缺了一块儿的环形,盗墓摸金之人将它挂在身上,告诫自己干这个勾当不能贪得无厌,全其义、绝其贪。

古书记载内容无非阴阳风水之类的堪舆口诀,名为《量金尺》。葬书有云:“铜山西崩,灵钟东应。”

这话是说西边的铜山崩坏,远在东方的灵钟会有响应,皆因铜出于山,暗指人死之后入土为安,而葬处形势之吉凶,仍会左右子孙后代的福祸。阴阳风水中“以水为贵,以龙为尊”

,搜山寻龙称之为“量金”

。大少爷从老鼠岭上掏的这卷古书,当不得吃当不得穿,却是寻龙点穴盗墓取宝的秘术,勾形古玉是盗墓开棺的镇物。民间传说有勾形玉护身之人可以“出入阴阳”

,到墓中取宝能够保全身而退。

老头儿之前告诉过大少爷:“你这辈子没有大富大贵的命,任意妄为只会招灾惹祸,拿了这个东西可别乱用。”

大少爷财迷心窍,赶上年头不好,他也当过土耗子,不过不敢进大墓,也没掏出过什么值钱的东西,始终那么穷。虽然他一没得过传授,二没拜过师傅,但是手上有《量金尺》秘本,当个土耗子还发不了财,也真说不过去。实际上不是他不想发财,而是没有发财的命,不是天时不到,就是地利不和。有一次手头吃紧,饭都吃不上了,有心去掏座墓冢,结果走到半路赶上土匪刘麻子作乱。这个刘麻子,祖上世代为匪,凶狠狡猾、嗜杀成性,而且势力很大,麾下尽是虎狼之众,真可以说是杀人如麻,在当地提起他的名号,三岁小儿夜不敢啼。之前有个军官被人冤枉判了死罪,这个人有脑子,从牢城中逃了出来,走投无路落草为寇,归顺了刘麻子。刘麻子爱惜他有些个用兵之才,封为了狗头军师。他也当真对得起刘麻子,把山上这些大大小小的土匪组织起来整日操练,完全按照军队的规矩来,这一下土匪们烧杀抢掠更是得心应手,刘麻子的势力也逐渐扩大,成为了地方上最难治理的一股匪患。官面儿上征讨了多次皆大败而归。

当地有一路军阀,也是土匪出身,自己打了个如意算盘想把刘麻子这一众人马招安,一是平了匪患,二来扩大自己的势力。没想到刘麻子手下这个狗头军师也是诡计多端,托人告诉军阀愿意归顺,等刘麻子带领着手下的一众人马,全副武装由山上下来,直奔军阀所踞的县城。因为是打着归顺的牌子,这一路上也无人拦阻,可一进县城就翻脸了,打得守备部队措手不及,占据了县城烧杀抢掠。军阀那边赶紧调兵夺回县城,双方反复交战,一连打了十几天,直杀得昏天黑地,积尸遍野,血流成河,从城里到城外,方圆几十里之内的人全死绝了。

大少爷前去掏坟,路过此地被乱匪的人马裹住,土匪可不管你是不是军队的人,只要不是自己人举刀就剁,眼看躲不过去这一刀之厄了,急中生智卧倒在死人堆里,在脸上抹了血迹,又抱了几个死尸挡在身上,他躲到下边,合当命大不该死,这才没让乱匪杀掉。等到乱匪过去,他仍不敢出来。直到半夜时分,万籁无声,大少爷才把脑袋探出来,见天上的月亮又大又圆,月光澄澈,四下无人。他正要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却见烛光晃动,由远而近。

大少爷吃了一惊,以为乱匪去而复还,万不得已再次装死。过了没多久,但见一个童子手捧灯烛在前开路,后边跟了一个穿黄袍的人,面容枯槁,脸上神色怪诞,阴沉沉的一言不发。大少爷瞧出对方来者不善,乱匪刚过去,却大半夜的在野地里走,还什么地方死人多往什么地方走,能是好人吗?那个年月兵荒马乱,到处都在打仗,战乱过后,经常有胆大的泼皮无赖,趁天黑来剥死人身上值钱的东西,这些人心黑手狠,见到半死不活的往往会杀掉灭口。他见情形不对,一时不敢妄动,一动不动地躲在死尸下边,偷眼去瞧来人的举动。只见这个穿黄袍的人摇摇晃晃走了过来,离近了一看更觉得诡异,但见此人面色蜡黄、眼窝凹陷,太阳穴都塌了,张开的薄片子嘴,有出气儿没进气儿。虽然穿着袍子看不出胖瘦来,但往手上看,皮包骨头、青筋暴露,手指甲二寸来长,还都是黑的,怎么看都不像个活人!再瞧这个童子,六七岁的年纪,穿得花花绿绿,手捧一根白蜡烛,小脸儿惨白惨白的,还涂得红一块儿粉一块儿,看着倒像是扎彩铺里的纸人儿。

深更半夜在荒郊野外死人堆里看见这么两位,别说是大少爷,换了谁也受不了啊!但见这个穿黄袍的用手一指,命童子以灯烛照尸,凡是妇人、老翁、小孩,以及缺胳膊少腿儿身首两分的,皆弃之不顾,伸手抓起来扔到一旁,扔树叶也没这么轻易。吓得大少爷魂飞胆裂,一口气没提住,裤裆里又湿了,恐怕穿黄袍的人将手伸到自己头上,大气也不敢出上一口。

过了一会儿,穿黄袍的人拎起一个壮年男子的死尸。死尸身材魁硕,膀大腰圆,他借灯烛之光仔细观瞧半晌,见是个囫囵尸首,这才点了点头,将死人拎到面前,脸对着脸,张开口往死人脸上吹气,吐出来的气息有如一缕黄烟,都被死人“吸”

了进去。再看穿黄袍的人气息渐弱,身材高大的死尸却冉冉而动。如此持续良久,死人忽地睁开了双眼,穿黄袍的却已毙命。活过来的死人将穿黄袍的推倒在地,用手抖了抖身上的泥土,仍是一声不吭,命那个手捧灯烛的童子在头前带路,大摇大摆地竟自去了。大少爷惊骇欲死,常听人言讲,仙家分为“天、地、人、神、鬼”

,天仙和神仙最高,属于天道;人仙和地仙其次,属于人道;而这鬼仙则是地府里的恶鬼修成。虽说都是修炼得道,唯有这鬼仙的修法最邪门儿,必须找活人借形,可是害了人就得不了道,因此要找刚死不久的尸首将元神附上去,等到朽坏了再找下一个,说俗了叫借尸还魂,难到这是个鬼仙不成?

大少爷吓破了胆,哆哆嗦嗦一夜没敢动,等到鸡鸣破晓东方渐白,他才从死尸底下爬出来。经过这一番惊吓,大少爷的命没了一半,身子大不如前,有心当盗墓的土耗子也当不成了。要说他这一辈子,简简单单两句话可以说完——发财如做梦,倒霉似落坑!

咱们说的这位大少爷,正是我的祖父。我出生于全国解放后的1951年,后来“文化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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