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在电灯泡面前秀恩爱(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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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妻?”
独孤雁假装震惊,“你们才多大啊,就是未婚妻了?”
她的眼底有一丝黯淡,虽然心中已经知晓答案,但是听到后又是一番感受。
这是被人捷足先登了啊。
果然好男人从小就被预定了。
“我们的年龄确实不大,才12岁,不过我和他六岁的时候,就已经订下了婚约。”
朱竹清带着一丝得意的说道。
这话带着些许的警告味道。
一边是暗示独孤雁你年龄这么大了,就不要抢我的男人了。
一方面是说她和戴云涵从小青梅竹马,感情深厚,你就算是抢也是抢不过我的。
不过独孤雁却仿佛没听明白一般,“真好,那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呢?”
“很快,等我们完成了一件事,我们就会结婚。”
朱竹清也说不出具体时间。
她和戴云涵还有一个对手,戴维斯。
他们有需要打败戴维斯之后,才能结婚。
他们也有自信能够打败戴维斯,只是还需要一些时间。
不过她认为,这也就是两三年的时间而已。
“那就是还不确定什么时候结婚咯?”
独孤雁突然带着一丝笑意。
没结婚,那就代表可以抢。
当然,就算结婚了也可以抢。
这个世界一夫一妻制盛行,但是不代表没有三妻四妾。
她的眼神,让朱竹清很讨厌。
“你想要参加我们的婚礼吗?你放心,我们到时候肯定会通知你的。”
朱竹清同样回以强势的反击。
她现在有点后悔了,后悔那天晚上为什么要救她。
这下好了,救了个白眼狼,开始抢自己男人了。
“我肯定会来的。”
独孤雁笑着说道。
她爷爷是封号斗罗,她自身天赋也不容小觑,所以从小养成的性格就很霸道,不容忤逆。
只要是自己看中的东西,那她就会毫不犹豫的去争抢。
包括男人。
两人对视,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一丝火药味。
不过,这火药味并不浓重。
毕竟,独孤雁现在表现的还很委婉,从外人的角度来看,她说的这些话和做出的动作,都和普通朋友一样。
只是,只有当事人朱竹清才知道,她的每句话的意思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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