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第1页)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月光》是梦久旗下的王牌杂志,相应的,《月光》杂志社掌握的资源也更多,不仅仅是出版界的资源,还有影视界的资源。
让赵岚看,祝禾的作品其实都挺适合影视化的,但她需要有个被影视界的人看到的机会,《清岁》就是很好的机会。
只要《月光》把《清岁》推出去了,祝福这个作者就能进入影视圈的视野当中,自然就会带动《新闻》和《若是》这两本书,而这两本成功签约影视化的话,也能带着《春光》和《星光》接触到影视圈的资源。
也就是说,靠《清岁》能够联动梦久旗下其他杂志的整合到跨界资源。
赵岚作为总主编,这么看重《清岁》,这也是原因之一。
祝禾的笔记本电脑正在被工作人员查阅,赵岚说的话她都想过。作为一个创作者,祝禾自然是不愿意接受这个结局的,她心里有个主意,但是还是得让梦久这边同意。
“《清岁》的立项撤掉吧。”
祝禾这次过来的时候,还带上了自己签的合同。
她这份合同只是初级合同,除了签约作者的稿费翻倍和承诺的宣传推广资源之外,其实在其他方面梦久并没有给出更好的待遇,看她版税只有百分之十的数目就知道了。当然,这也是祝禾自己想要的,她当时如果想要签深度合作的合同也不是签不了,只是她自己选择了更自由的创作环境。
所以,这份合同在版权上的要求其实也不是很高,祝禾签了一年,也就是说,在这一年里祝禾创作的作品的独家版权授权给梦久五年的时间,包括了各种类型的二次创作授权。
其实,只要祝禾不私底下给别的杂志社或者是到别的平台去写稿子,她还是拥有一定的创作空间的。
“我想要把《清岁》全文都放到我的博客主页和贴吧上去。”
祝禾把自己的计划说出来了,“《风物》上《清宫》只连载了一万左右,这个数目在全文的字数面前其实占比不大,发出去之后就是阿婵的粉丝都无法鉴定我抄袭,只能说我借鉴。”
“但却可以保证我后面几十万字不被别人偷掉。”
祝禾在飞机上就已经想清楚了这件事,“后面无论是走协商流程还是直接走司法程序,战线长或短都无所谓,我的诉求很简单,无论花费多少时间精力金钱,我都要求对方承认偷我稿子以及发公告道歉。”
一篇小说的创作并非是来了灵感,说我要写一篇清穿文就可以开始写了。
哪怕祝禾打字的速度很快,但她在正式开始存稿之前,也花了不少时间去搭建那个世界,去创造其中的人物,这些才是小说的核心,而小说的剧情,其实就是根据人物的设定,被作者推演出来的。
如果阿婵不是用的她的稿子,那祝禾这一举肯定动不了她的筋骨。
可若是阿婵用的就是她的稿子,那就没有办法了,她肯定写不下去,这么短的时间,根本不够她重新做设定,她后面的创作要不就是开天窗要不就是直接崩盘。
总而言之,祝禾现在的态度就是,哪怕她不赚钱甚至花钱也不想让小偷得意。
让娜娜帮忙找律师就是为了这个。
可梦久之前没有这个先例。
赵岚有些犹豫,“这样做真的不违约吗?”
祝禾比她果决,“我就是在网络平台发布,但《清岁》的版权还是可以归梦久代理五年,这五年你们想出版还是什么的,我绝无二话。”
“这样就不会违约了。”
而且,就算违约,祝禾也要这么做。
毕竟她才发现,原来违约金也就一百万而已!这一百万对于之前的祝禾可以说是一笔巨款,是她无法违约的桎梏,可现在祝禾兜里已经有五百万了,如果梦久非要阻拦自己的话,那违约也不是不可以。
有钱有底气是真的!
赵岚已经算是公司高层了,有一定的话语权。这次意外出现的领域正是她全权负责的板块,她还是拥有决定权的。于是,赵岚思索了片刻,最后还是决定赞成祝禾的做法——《清岁》不走连载,或许以后也无法出版,或许也无法给梦久带来利益,但是,这样做真的更爽!
她虽然不是年轻人,但在这个面向年轻人的市场中打拼,谁还不能有点任性时刻了?
如今不考虑利益能让她更舒心,那就听祝禾的!
跟何况,就算是没有了《清岁》,祝禾还有《若是》和《重生》这两个明摆着也很吸金的项目,梦久不怕赚不到钱。
这么顺下来,赵岚头也不疼了,甚至开始期待起《风物》那边的垃圾就要上中旬刊之前看到原稿直接发出来了会有多崩溃!
她们肯定没有想到,梦久这边,作者、编辑和杂志社都不想赚钱只想出气!
不过,站在梦久的角度,赵岚还是得尽量维护自家利益,于是她提出了另外一个方案,“我们《月光》也有博客和贴吧,在我们的平台上发吧,这样应该更符合合同规定。”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