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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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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想到忙忙碌碌一个小时,却要在十五分钟之内全把饭部吃完,宋凌就觉得没什么意思。

  可自从遇到洛闻川之后,吃饭这种事就变得不太一样了。他喜欢小孩儿吃到时晶亮的眼睛和餮足的神情,喜欢和他坐在自己对面,说着他原本不会在意的小事。

  像这样一顿饭吃上一个小时,说说笑笑,也就没有那么强的任务性。

  也是从遇到洛闻川的那一天起,宋凌开始留意哪家的菜品特别,哪家的点心做的精致。

  洛闻川爱吃糖醋类的菜品,爱吃桃花玫瑰酥,喜欢穿白色,喜欢听节奏感强的歌曲。

  所有有关洛闻川的事,他从没有在洛闻川面前提及,却一直都知道,并且险些把这些变成自己的习惯。

  。

  病房外,来来往往的陪护家属手中提着从医院食堂打来的饭,宋凌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推门而入。

  没什么好逃避的,谁离了谁都得活着。

  陷在洁白软枕里的洛闻川此刻正看着窗外,大概有一段时间没有进食,看上去脸色不是很好。

  几乎是一瞬间,在宋凌推门而入时,洛闻川抬起了脑袋。他看着突然出现在冰病房里的宋凌,眼睛在转瞬充满了光彩,像只翘以盼等待主人回家的小狗。

  “谁又会喜欢去做一只狗呢。”

  洛闻川说过的话,宋凌已经忘不掉了。

  很辛苦吧,在别人面前当一条乖狗。

  宋凌想到「狗」这个字,忽然觉得心下一阵恶心,有些人看不上狗,有些人连狗都不如。

  “凌哥。”

洛闻川的目光在宋凌身上,他唤了一声,却没有得到回应。

  “凌哥昨天去哪里了?”

  宋凌把菜放进碗里,木讷道:“有些累,先回去睡了一觉。”

  “凌哥睡了很久,一定累坏了。”

洛闻川看向宋凌的眼眸中满是关切。

  宋凌看着这双眼睛,忽然觉得昨天听到的事好像一场噩梦,梦醒过来,洛闻川还是那个松县里蒙尘未亮的一块赤金。

  宋凌曾经很希望能拨去洛闻川身上的尘灰,让所有人都能看到洛闻川的光彩,可是直到今天才现这个人远比他想象的要「耀眼」。

  enigma,洛怀山的小儿子,怎么会有蒙尘的时候呢。

  “吃过午饭了么?”

宋凌问了一句。

  “没有,在等凌哥。”

  “晚饭呢。”

宋凌问的是昨天晚上。

  “没有,我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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