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四魂之玉本质(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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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达克的操控下,木质的黄金色铠甲自行飞走了。
此乃远距离遥控功能,铠甲的所有权还在达克手上,和赠予戈薇的妖刀一样。戈薇只是使用者,不是拥有者。
黄金铠甲在阳光照耀下,闪耀着金色的光芒。
作为动漫《圣斗士星矢》中的标志性装备,达克很久以前就想玩cosplay了。
不仅有着强大的力量,更是一件艺术品——它帅啊!
精致的装饰和流畅的线条能够勾勒出完美的身形,彰显出穿着者的英姿飒爽。
每一处细节都经过精心雕琢,无论是盔甲的质感还是披风的飘逸,都流露出一种高贵而不失时髦的气息。
其独特的设计风格和强烈的视觉冲击力,简直是时尚与力量的完美结合,一举一动都能散发出令人难以抗拒的魅力。
简直——斯巴拉西!!!!
“谁!”
在铠甲靠近枫之村的时候,犬夜叉就感觉到了。
“这是什么东西,好帅!”
七宝看着站在村口不动的铠甲惊呼道。
所谓的美是一种共感,即使是远超时代的审美,也能震撼人心。
“有着很重的妖气,但是很纯净,没有污秽的感觉。”
戈薇打量着眼前的玩意,以她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帅!
“上面有个纸条。”
看这玩意儿一动不动,七宝绕着看了看,在盔甲的腰间看见一张纸。
“戈薇小姐请签收,使用方法,共鸣丛云牙。署名:黄莲。”
七宝逐字逐句念道。
“哎?给我的?谁家巫女穿这个啊?!不过我就不客气的收下了!”
虽然嘴上吐槽,但是戈薇还是很开心的。就算是文学系的恋爱少女,也无法忽视圣衣的美感。
“我记得以前好像听他们聊天时说过,黄莲也是未来的人是吧?”
弥勒道。超时代的帅气美感,震撼人心……他也想要一副这样的盔甲。
“难不成戈薇那个时代的人审美都是这样的吗?”
珊瑚也很好奇,和弥勒一样,这样的盔甲她也想来一套。
“好像不是吧?我去的时候没看见有人这么穿了。”
犬夜叉思索道。未来去了好多次,都没见穿成这样的。
“燃烧吧!我的小宇宙!”
戈薇从犬夜叉腰间拔出丛云牙,把它插到面前地面上大喊。
不要奇怪戈薇为什么知道这个,同班男生看的漫画书,她又不是没见过。
在耀眼的金光中,铠甲解体飞到戈薇身上。
“好帅!”
就连犬夜叉这时候都有点儿眼冒金光,火鼠裘的样子,确实没这个帅。
();() “戈薇,这穿着什么感觉?”
珊瑚好奇道。
也不知道夜明城那边巫女还招不招人?她也去行不行啊?
果然只要制服够帅,总是能吸引到加入者的,所谓的时髦值也是一个组织凝聚力的一环。
“得把衣服脱了,有点儿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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