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乐坛之王(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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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慢慢展吧。”
林夕说,“反正,我已经成年了。”
"
你才16岁,还没到成熟的年纪呢。"
张雨薇反驳道,"
更何况,你现在还没正式踏入歌坛。"
林浩轻轻摆动肩膀,微笑着回应:"
无论如何,我立志要成为一名歌手。"
张雨薇翻了个白眼,说:"
好吧,祝你好运。"
。。。
离开华夏文化传媒,林浩又去拜访了导师李志刚,询问关于《心之交易》的事情。李志刚表示,他会安排这歌在香江的大6电影院播放。
林浩对此并不感到惊讶。在前世,这歌在大6影院的受欢迎程度极高,被誉为港台乐坛的经典之作。
他还请求李志刚能否介绍他认识一些内地顶尖的音乐制作人。毕竟,没有人的支持,仅凭他一己之力,这歌很难走红。李志刚爽快地答应了。
接着,林浩回到学校,进行了短暂的排练。在他的精心策划下,一新歌初具雏形。
周末,林浩和张雨薇共进午餐后,驱车前往南山的工商银行,处理贷款事宜。手续办完,林浩收到了一张存有1ooo万港币的存折。
他拿出存折仔细核对,上面确实显示着1ooo万港币的金额。他抬头问:"
雨薇姐,你觉得利息大概会是多少?"
张雨薇回答:"
按照规定,利率是2o%。如果一切顺利,大约半年就能还清债务。"
林浩迟疑片刻,低声问道:"
雨薇姐,如果我拿这歌去参赛,有信心赢得冠军吗?"
张雨薇直视着林浩,说:"
你疯了吗!你知道《心之交易》有多火吗?你连歌名都改了,还要去参赛,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林浩摇头,认真地说:"
我不怕困难。而且,我热爱唱歌,喜欢跳舞,我更热爱音乐。"
"
好吧,既然你坚决,那我就陪你一搏。"
张雨薇咬牙切齿地说,"
这歌,我一定要帮你推向香江。你要记住,你是唯一一个我张雨薇亲自教导的学员。如果你不红,我跟你没完。"
林浩答道:"
雨薇姐,我会全力以赴的。"
张雨薇拍拍林浩的肩膀,鼓励道:"
好小子,加油。"
两人离开了银行。张雨薇提议:"
我带你去吃饭吧。不用了,谢谢你,雨薇姐。"
林浩婉拒,"
我想先去找房子。"
张雨薇说:"
租什么房,我家别墅多的是,你直接搬过来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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