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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却:“我定了求婚戒指,求了婚,她就是我的未婚妻。”
再把婚结了,他们又能快快乐乐当夫妻。
顾姝嗤笑:“你就这么肯定,人小姑娘能答应你的求婚?”
林却突然僵住。
顾姝说得不是没有道理,时代背景不一样,而且李暮曾经也说过,要不是不能拒绝,她连他都不想嫁。
不结婚不代表不喜欢,林却确信李暮是喜欢他的,可万一李暮并没有结婚这方面的打算呢。
顾姝也没想到,自己能这么轻易就戳了儿子的心。
她清了下嗓子,说剩下的事情不着急,先去吃个饭,然后就把视讯挂了。
林却压下忐忑,专心回李暮的资讯。
李暮有心挑个两人都方便上班的新住处,反正她有驾照,也有钱买车,只是之前住的地方离公司近,她又很少出门,买车一大堆东西要搞想想就头大,所以才一直没买。
林却给李暮发了自己上班的地点,李暮看着,陷入了沉默。
虽然都在一个市,但……有点远。
林却:“不用太管我,我十二点到公司也没人扣我工资。”
李暮发出社畜酸溜溜的声音:“……谁问你了。”
林却几乎能想像李暮哀怨的眼神,要是当着面,肯定又要上手捏他的脸。
挑好新住处,找时间看房签合同,等从外省回来,李暮直接就搬了家。
李暮搬完林却搬。林却把李暮带去自己之前住的地方,在门口将李暮的指纹输入,叮嘱她:“要是哪天我们吵架了,你气头上把我赶出家门,记得来这边找我。”
“只要你来,我立马跟你回去。”
想想又说:“算了,我还是在家门口蹲着吧,万一你懒得跑这一趟呢。”
李暮好奇:“那要是你自己走的呢。”
林却:“如果超过十分钟我没回来,肯定是我忘记带钥匙了,你给我留点面子,帮我把门开开,别让我在门外等太久。”
两人一本正经地聊着,仿佛成亲那十几年他们有认真吵过架,或者真的有在吵架的时候丢下过对方一样。
搬完家,李暮去新公司入职。
当天一大早李暮就醒了,紧张地爬起来刷牙洗脸做准备,林却也起床,进厨房给她煮了份早餐。
林却还是老毛病,刚起床没胃口什么都吃不下,他去洗漱换好衣服,正好李暮也吃完早餐,两人一块出门。
李暮上学那会儿都没人送过,上班了反而有人送,她一边新奇,一边继续为未知的新环境感到紧张,脸都是绷着的。
到地方,林却解开安全带,凑过去亲了李暮一口。
李暮化过妆,林却没敢把李暮的口红弄花,所以就轻轻碰了一下。
不过还是沾到了一点红色在唇上。
李暮看着,突然想起手机里有张照片,照片上林却靠在床头,衣襟散开,脸颊脖子还有胸口盖着好几个她的口红印,在昏黄暧昧的灯光下看向镜头后面的她,目光缱绻幽暗,惑人心魂。
李暮:“咳咳。”
林却:“?”
“上班上班。”
李暮赶紧下了车,将突如其来的黄色记忆扫走,一时间忘了紧张。
新的工作环境还不错,虽然依旧难逃加班的宿命,但至少有高昂的薪资和不错的公司福利聊以慰藉。
李暮照例当了一阵子的哑巴,非必要不开口,导致同事一开始以为她很高冷,了解之后才发现她不过是个可怜又无助,且工作能力和效率强到有点匪夷所思的社恐罢了。
她本人好像没有这方面的意识,总是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想被人看见,实际上她很容易就会被注意到,虽然她宁可吃点亏也不爱出风头,但她本身有实力,心情触底的时候也会表现出具有攻击性的一面,而不是一味的忍让,所以很快就和在原来的公司一样,身边出现了几个关系格外好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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