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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何,乐岚一向是个话多且外向的大胆姑娘,向来没有怕过生,也鲜少会觉得尴尬,但在重明身边,这人却总是给她一股若有若无的强大压力,让她时不时就忍不住自我检查,是否有哪些地方不合规矩。
他的性格又沉静寡言,似乎一切尽融在不言之中,让乐岚觉得自己一开口就是唐突,一讲话就是冒昧,举手投足都显得粗鲁无比,强行拿捏姿态又难免矫揉造作。
她真不知道该如何同这样的人打交道。
她不禁看了重明一眼,心下嘀咕:怎么长得这样好看的人,偏生养出来这般寡淡的性子呢?
她这一眼挑的时机十分不好,因为恰巧重明同时也看向了她。
四目相对,气氛顿时更加诡异了。
乐岚咳嗽一声,决定还是主动打破沉默,暖一暖场,便问:“殿下这么晚还要出行,不知是要往哪里去?”
重明道:“自然是回东宫去。”
乐岚:“……”
顿了一顿,她干笑道:“东宫啊,说起东宫……”
她不知道这话该怎么接。
重明又道:“回宫之前,自然先将郡主送回府上。”
乐岚愣了一愣,旋即意识到自己以小人之心度了君子之腹。她是傻了才会觉得太子会一路把她捎回宫里,对于今夜之事详加盘查,她还为此担忧了那么一瞬间。
她哑了片刻,顿时为自己的多疑感到无比羞耻。
太子是太子,皇后是皇后,皇后有野心不假,但怎能将太子也一概而论?
好歹人家还救了自己一命呢!
车厢转了一个弯,果然掉头朝着来时的方向去了,不多时,将军府门前惹人瞩目的两盏大灯笼已然在望。
乐岚向重明道过了谢,下车同他挥了挥手,瞬间意识到自己的举止又出了格:
哪有大家闺秀跟人挥手告别的?
但转念又想,也没哪个大家闺秀会三更半夜穿着夜行衣到处跑,近墨者黑,她的这些举止无端,都是受到了李未阳的荼毒!
把过错一股脑地都推在李未阳头上,她便给自己找到了下去的台阶,假装若无其事地收回胳膊,目送重明的马车辚辚走远了,这才转身回了府内。
第13章。心声我声
不过两日,天命司的通缉令便飞满了大街小巷。
乐岚的桌前摊着张纸,是刚刚从街上揭下来的通缉画像,纸背胶浆都还没干透。
她这两日一直老老实实待在府里,不时派人出去打探消息,得知天命司开始大张旗鼓追查贼人之时,她在心中暗暗笑,接着便得知天命司之所以如此兴师动众,是因为被那贼人盗走了一样重要的宝物。
乐岚不禁疑惑:她那天似乎没动天命司的什么东西啊?
她命人去找来一张通缉令,只扫了一眼,便陷入了深深的思虑之中。
擒捕令上白纸黑字,盖着官府并天命司的两枚大红印信,其上画着一个半身人像,却是黑衣蒙面,剑眉星目,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怎么看怎么是个男子模样。
最醒目的,是这人右眼下有一点小小的桃心形状的胎记,也不知是哪位画师所作,人像栩栩如生,简直就要从纸上呼之欲出。
盗宝的不是她。
天命司追拿的也不是她。
莫非那晚闯进天命司的,除了她之外还有别人?
不知是哪位盗友有如此胆量,敢在老虎嘴巴上拔毛?
怪不得那夜天命司的守卫如此不济,原来真正的盗贼另有其人。
此时乐岚后知后觉,原来自己只是个凑凑热闹、顺便给人家活络活络筋骨的小角色,在对方眼里连提都不值得一提。
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当时还意气风,不知天高地厚地以为区区天命司也不过如此,其实风头早被别人占去,而自己还毫不知情地沾沾自喜。
丢人,太丢人了。
她看着那画像,越看越气,揉成一团扔进纸篓里,心里仍然憋得慌。
她走出房间,却见管家照福正从拱门下过来,手里明光闪闪,提着一只金丝鸟笼,见到了乐岚,顿时一喜,叫了一声:“小姐!”
乐岚向他回了招呼,看着他手里的鸟笼,笑道:“福伯,你拿的这是什么?”
照福一笑,满面的褶子都往脸中间挤去,宛如一朵西风秋菊,他宝贝似的把手中的鸟笼捧了上来,乐呵呵道:“小姐你看,刚刚才在鸟市上淘回来的,这毛色、这爪、这喙,都是难得的极品!”
那笼子里,其实就是只绿毛红嘴金爪子的鹦鹉。
乐岚不大懂得鉴赏扁毛畜生,但看那羽毛绿油油的,绿得很是纯粹;爪子金灿灿的,金得十分夺目;一双鸟眼虽然略小了些,但其中精光十足;观其外表,应该是只品相不错的鹦鹉,便赞道:“确实不错。”
照福道:“我一眼就相中了这只,和店家好说歹说才买了回来,想着咱们府里除了花草树木也没什么其他玩意儿,不像别人府里猫啊、兔啊什么都有,光是听着叫声也热闹。索性把这鹦鹉带了过来,送给小姐消消闷。”
那鹦鹉睁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歪着头打量着乐岚,然后仿着人语,惟妙惟肖地唱了一句“姑娘好”
,语调宛转,模样十分有。
她此时正好也闷得慌,便将鸟笼笑纳了,谢过热心的管家,提溜着鸟笼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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