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你已完成通关要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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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怪谈副本的第6天。
昨天,待在体育馆办公室的他,被解决完考场问题,并且返回办公室的刘老师“请”
了出去。
当然,刘老师并没有动用暴力手段。
仅仅是用冷淡的语气和不太耐烦的神态,告诉他——他差不多该走了。
秦渊也非常识趣,没有等刘老师主动驱逐,就先说自己得早点回家,离开了。
他没有带走篮球。
虽然这个篮球很熟悉,而且龙脉也已经告诉他,这种熟悉感并非技能带来的。
但他没有地方安置这个球。
家里是不能放的,会很容易被父母现。
这样,就会触“给自己的小纸条”
系列规则的第3条——不能让父母现篮球。
如果一定要放,也只能是在毫无任何选择的时候,做出的最后一道保险,毕竟家里的规则,第一条就是“家是安全的地方”
。
而且,家里的规则中,并没有规定篮球不可以出现在家里。
同时结合自己之前的推断,可以认为,即便是被父母在家里现篮球,也不会触致命危机。
对这个推测,秦渊至少有八成的自信。
而选择不带走篮球,还有一个原因。
副本和记忆中,出现了两个不同的刘老师。秦渊觉得,这两个刘老师,应当都是存在的。
甚至就是同一个人,只是换了个态度。
触两个刘老师切换的,可能是求助、回忆、篮球,这三个要素之一。
所以,把篮球放回网兜,留在刘老师办公室,后续也可以找机会验证一个要素,或者排除一个要素。
至于无法实时监控篮球状态,以至于难以确认什么时间会产生篮球状态的变换……
这是应当承担的风险。
即便带回家,难道上课和在路上的时候,也随时带着篮球?
这个要求实在是难以达成。
截至目前,整个怪谈副本的线索,秦渊自信已经挖掘的七七八八。如果有什么遗漏,大致也就是对当前推论的补充。
怪谈副本中的各种线索不是孤立存在的,许多都是牵一而动全身。同样的,在规则怪谈中,一些所谓的限制行为的征兆,也不是孤立存在。
那只是在多个选择中,强迫天选者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如果真的需要打篮球,那也是遵从事件的逻辑,到了选择打球与否的节点。
而真的面对这个节点——秦渊会拒绝来一场篮球对决吗?
或许李东会。
他只是口头练习半年——即便后续补充了一些练习时长,看他羸弱的身体和畏缩的精神,又能有多少?
练习时长两年半的秦渊,绝对不会!
即便要输,也要堂堂正正,这才是真正的man!
秉持着这种精神,秦渊回到家里,面对身为正常人形态的“爸爸”
,差点直接说“你们为什么要离婚呢?跟我说说呗。”
所幸,关键时刻怂了一手。
还是先验证第二条通关思路为重。
吃完今天的早饭,秦渊和上门的杨乐一起前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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