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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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瞅着铺子里的生意买卖都有了条理,管事的跟伙计们也服气她的指拨,铺子里的事儿不费多少心思就处理妥当,女人就动了去文学社的心思“如今月月大些了,婆婆跟春花带着也没甚不放心的。”

每日里,女人上午去铺子里处理事儿,下午没事就去文学社跟小后生们舞文弄墨,谈论时事,晚上有感还写些小文章,第二天请小后生们品鉴指点,进步很快。女人在春日的老街上悠然的漫步,暖风吹在脸上,有种思念的味道,她不由自主吟了一诗“暖风向北吹,夜夜盼君归,春水东流去,鸿鹄比翼飞。”

这段时间跟朋友们聊得多了,女人渐渐放下了思念,放空了心情,写了不少小文章,时不时叫景星拿去放专栏上表,为此她还取了个笔名叫云水涵,社里面的人都说这是取“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

之意,只有女人知道,这是取“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之意,“人间翻云覆雨,我心永恒不变。”

女人太想那个跑没影的尿炕娃了。女人在报上看到写的文章,也很有成就感,一直乐此不疲,日子过得很充实。

景星本不想来镇北,爹说“这是块人间乐土,舞文弄墨的好地方,舞刀弄枪也不错,文武行任选,可以一展所学,来了干什么都成。”

听信了老爹的蛊惑诱导,景星决定放弃京城求学,跟着一大家子人来了镇北。

景星在京城求学多年。京城是各色人等聚集的地方,可这几十年,城头变幻大王旗,乱糟糟的,鱼龙混杂,什么怪事儿都有可能生。他在京城遇到了一个女子,开启了一段爱的旅程“她叫方心怡,大家伙儿叫她心怡。女子漂洋过海求学,十里洋场打拼,算得上见多识广,学贯中西,长袖善舞,风情万种。”

他深深地被她的风采所吸引“留过洋,下过海的女人跟家里养,背古训,死读书,读死书的大家闺秀,名门淑媛有很大不同。”

他想方设法去接近她,吸引她,呵护她。一开始,心怡并没注意到这个容貌不耀眼,才华不出众的小娃娃。十五六的岁他,在十八九岁的她眼里,可不就是不谙世事的小娃娃吗。小娃娃人畜无害,浙渐地走进了她的生活圈,为她所接受。她慢慢地习惯了小娃娃的存在,习惯了他无微不至的照应,习惯了他无时无刻的存在,习惯了他大手大脚的花费,习惯了他不知轻重的表白。她温柔细致地对待他,教照他念这念那,指点他做这做那,她更像他的先生跟姐姐。

心怡是很多人心怡的人,习惯于出入各种交际场合。景星听说她在上海商圈混得也是风生水起,名动一时“她的周围从来不缺少围着她转的年轻俊杰,富商大贾,名流显贵。跟她走在一起亲密的男人走马灯一样换。”

景星已经习惯了他们的变幻,如同习惯了台上站着的那些人的变幻“在她眼里,所有接近她的图谋不轨之徒都是她的猎物,能不能吃到嘴,只有她自个儿知道。吃起来香不香,也只有她自个儿知道。她游走于各色人等之间,收集着各式二样有用的没用的消息,品尝着人世间的美味佳肴,体会着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其实她心心念念的,就是找到那个前生缘定的真命天子,把自己嫁出去。可惜那个人不是我。”

一个风流倜傥的翩翩公子走进了心怡的生活。家世显赫的他,有迷人的光环,迷人的皮囊,迷人的眼神,迷人的谈吐,迷人的风度。她认定他就是自个儿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她毫不犹豫进了他的家,上了他的床。两人海誓山盟,缠绵悱恻,甜甜蜜蜜的花前月下,恩恩爱爱的出双入对。人人都以为他们要修成正果的时候,这个男人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她生活的圈子里,好久没有人遇见他。再次出现的时候,他的手臂上换了一个女子的手,她知道她再也挽不上他的手臂了“那就是个梦啊。”

她终于明白,他要的是整个世界,而不是她“我只是人家旅途中的一段美丽风景,看过了,不新鲜了,也就厌倦了。”

她没有像什么也没生过一样上前搭讪,也没有情绪失控上去扇耳光。她只是默然地转身,默然地出门,默默的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行走,无声无息地流下无尽的眼泪,直到泪流干,心成灰。她的人生一夜之间就崩塌了。她感觉整个世界都灰败了,了无生趣。她自暴自弃,不再光鲜亮丽的生活,开始酗酒,开始放纵。她把景星拉进了她的房,拉上了她的床,跟他颠倒黑白,翻云覆雨,没日没夜的麻醉自己,她的心已经死了。景星用他的温柔细致,一点一滴温暖着她那颗冰冷的心。两人共同渡过了那段荒唐而又难忘的时光。她醒了,她走了,没有一点留恋。她说“这里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这里。我累了,走了,再也不回来了。谢谢你陪了我这么长时间。你不属于我,你属于这里,这里需要你。”

景星说“你去哪儿,我都陪着你,哪怕天涯海角,天荒地老。”

她细致地抚摸着景星那张略显青涩稚嫩的脸,瞅着他清澈倔犟的眼睛说“我就是一个放纵自个儿的坏女人,不容于这个世界。跟着我,只能毁了你,你不会快活的。再说,你家里容得下我吗。我们没有明天。”

她推开窗户说“你看,外面的世界很大,阳光很灿烂。你属于这片阳光,属于这块土地。你还年轻,走吧。这儿不值得你留恋,忘了吧。人似秋鸿去,春梦了无痕,就当是一场梦吧。”

两人流着泪抱在一起,久久不愿分开。她等景星平复了心情,漠然地把他推出门外,一脸平静地挥挥手,把门关上。

景星失魂落魄地在大街上瞎逛了好久,恍恍惚惚地回了家。他躺在床上想了一夜,咋也睡不着“还是放不下她啊。不管了,哪怕是刀山火海,万丈深渊,我也要去找她。”

天一亮,他就洗了把脸,红着眼睛去找她,准备跟她一齐走,不管不顾。他不在乎她的过去,不在意她的现在。他只想跟她在一起,哪怕穷困潦倒,一无所有,哪怕庸庸碌碌,一事无成。

可她的门敲不开了,他跟邻居去打问,邻居门也没开隔着窗户说“她昨天就走了。走的时候她跟我告了个别,说有人找她,就告诉他,她走了,别去找她,也找不到。”

说完,她就不再搭理他,关上窗户不见了。

景星心灰意冷地走了,他没去寻找。他晓得心怡是个咋样的女人“如此聪慧睿智,冷静理性,她能冷静地审视自己的内心,认清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遇到那个男人只是一时昏了头,清醒只在一夜之间。她风光无限地来,轰轰烈烈地爱,悄无声息地走,她本身就是个奇女子,不会强求任何得不到的东西,留恋任何得不到的人。”

一到天黑,景星就在京城的街头徘徊。他去馆子里买醉,二锅头要了一杯又一杯,终日的颓废。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个多月,他感觉自个儿的心,好象没那么痛了,心怡那迷人的身影,好象也有些模糊起来。

有一天清晨,阳光透过窗棂照在他的脸上,他莫名其妙地醒了“也许该回去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他上街吹着清冽的晨风,眼看着一队鸽子从头上飞过“哨声多么清脆,天空多美啊。”

他感觉自个儿又活了过来“时间果然是最好的伤药,心里的痛终有一天会烟消云散。过去的就让它留在心底吧。”

吃过早饭,他回到住处,提笔写了一歌,名字叫逆风飞扬“

人海中遇见你

我的心儿己醉

每一次微笑

我的心都在飞

我从未理会

你的事事非非

哪怕只有

片刻的温存

我也愿意

背负所有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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