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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傅斯年的东北史纲(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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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年的《东北史纲》,出版于1931年,主要讲述和证明东北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傅斯年在九一八事变生后不久就有了撰写《东北史纲》这一想法。在1931年1o月6日,他在致山东省立图书馆馆长王献唐的信中提到:“弟自辽事起后,多日不能安眠,深悔择此职业,无以报国。近所中拟编关于东北史事一二小册子,勉求心之所安耳。惟丁此国难,废业则罪过更大,只是心沉静不下,苦不可言。”

该信中提到的“小册子”

便是后来出版的《东北史纲》。在《东北史纲》的“卷引语”

中,傅斯年进一步阐明其两大撰写动机。其一是让国人了解东北历史。他写道,中国东北问题已经几十年了。欧洲战争爆之前,日俄交战,我为鱼肉。俄国革命以后,中俄双方在北京签订《中俄协定》,中俄关系生变化。其后,日本又开始大肆侵略东北,先后提出所谓的“大6政策”

、“满蒙生命线”

,“而国人之酣梦如故也”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又对嫩江、锦州、上海等地起侵略。而我们的国人对东北的历史所知甚少,所以有必要编写这样一部书,以普及相关历史知识。其二是抨击日本史家的“满蒙在历史上非支那领土”

等错误观点。他写道,日本人的此类“指鹿为马”

的论说本来不值得一辩,但他们竟然将之作为向东北动侵略的一个理由,这就不得不辩了。1932年1月,国联在国民党政府的要求下,成立了以英国李顿爵士为,美、法、意、德等国组成的“李顿国联调查团”

。傅斯年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写成这部著作,并同时请李济翻译成英文,是要完成一个非常紧迫的任务,就是给李顿调查团提供历史根据。正如1932年2月6日,傅斯年在给中研院院长蔡元培、总干事杨杏佛的致电中所说:“前日本所决将拟编之《东北史略》赶于十日内成就,并应此地当局请翻成英文,须于国联调查团到前印出。此事关系重大,年去后恐难进行,拟请院先派许先生或他位赴洛,年于十日内将书编完后即赴京、沪,此或是年此时报国最有效者。”

也正如同年3月2o日在给顾维钧的信中所写:“敝所编辑《东北史纲》一巨册,约于下月出版,其英文节略一小册,今已赶印成就,特寄上二十册,供先生及国联诸君参阅。傅斯年等人原计划是写类似于东北史一书,共分五卷,于五卷前有《卷?引语》和《论本书用“东北”

一名词不用“满洲”

一名词之义》。第一卷《古代之东北》(傅斯年),第二卷》隋至元末之东北》(方壮猷),第三卷《明清之东北》(徐中舒),第四卷《清代东北之官制及移民》(萧一山),第五卷《东北之外交》(蒋廷黻)。这里所说的是傅斯年写的第一卷,命名为《东北史纲》。傅斯年所著第一卷《古代之东北》,是从“自最初期至隋前”

的历史,共五章。第一章为《渤海岸及其联属内地上文化之黎明》,共四节。第一节:为“东北与中国北部在远古为同种”

。在本节内容中,最为重要者当属傅斯年引用了我国考古工作者安特生、步达生和日本学人滨田耕作、清野谦次的论点。1921年安特生在奉天(今辽宁)沙锅屯掘一穴居留遗,“其结论云,彼在仰韶所见之贝环,在此奉天穴居中‘惊人的常遇到’,且在此奉天穴居之下层中并见带彩陶器残片,此种陶器‘正是在河南遗址所见用具系统中最可注意的一事也。’”

安特生“作结论云,‘此一奉天穴居之留遗,与彼一河南遗址,不特时代上大致同期,且正属于同一的民族与文化的部类,即吾所谓仰韶文化者也。’”

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滨田耕作于1928年掘旅顺之貔子窝。后经研究指出:“吾敢谓此地大体上仍多是中国式,文化上人种上皆然也。”

京都帝国大学的清野谦次,对其人骨进行了研究得出结论,曰:“总结说来,貔子窝人在许多点上与近代中国人及朝鲜人较远,而与石器时代之仰韶村人及沙锅屯人为近。如想到貔子窝人与近代人种的体躯的关系,吾人可说,在甚多骨骼的形质上,貔子窝人对近代人种中,独与中国人为最近。然则此石器时代之貔子窝人,谓为与近代中国人之祖先为一事,实最可通之说也。”

运用考古成果,指出了从远古时代开始东北与中国同宗同族。尤其是“在东北考古得如此结论者,不特为两君(安特生、步达生)然,日本学人之凭证据者,亦未能立异说者”

。傅斯年以考古掘为根据,并且引用日本学者的结论来加以说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有力地回击了日本人的谬论。第二节;为“肃慎(挹娄)女真”

。满族是居住在我国黑龙江、松花江流域的古老民族。先秦到隋唐的肃慎、挹娄、勿吉、靺鞨,是其一脉相承的祖先。从辽、宋到明末,则称为女真。在是节中傅斯年引用了大量的先秦史料,如《左传》、《国语》、《周书》、《书序》、《尚书大传》、《史记》、《汉书》、《论语》、《说文》、《后汉书》、《魏志》等来证明自己的观点。第三节:为“朱蒙天女玄鸟诸神话”

。于此,傅斯年运用神话传说,认为“神话之比较研究,乃近代治民族分合问题者一大利器”

。“中国东北历代各部落之‘人降论’,见于《朱蒙天女》等传说者,分析之虽成数种传说,比较之却是一个神话”

。通过比较研究,傅斯年得出结论,说:“此一线索,真明白指示吾人,商之始业,与秦汉以来之东北部落导于一源,至少亦是文化之深切接触与混合也。东北部落与中国历史之为一事,由此证据,可谓得一大路也。”

第四节:为“殷商与东北”

。傅斯年以两事为证:一曰亳之地望,二曰朝鲜与箕子之故事。傅斯年认为:“以此二事,可知商之兴也,自东北来,商之亡也,向东北去。商为中国信史之第一章,亦即为东北史之第一叶。就历史之系统论,东北与中国为一体,更不待烦言然后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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