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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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齐二公子这是把少爷得罪狠了呢。
司墨这样一想,觉得齐二公子大概这辈子都别想考入南仪书院了,至于程卿要如何做到——司墨有盲目的信任。
司墨一走,崔胖子跑过来:
“程卿,你家里给送什么好东西了?”
程卿把食盒打开,“你要不嫌弃,一起吃吧。”
柳氏买来河里的小杂鱼一条条清理干净,剪掉鱼头裹上面粉和鸡蛋液炸的外焦里嫩,出锅又撒了芝麻闻着就喷香扑鼻。
小杂鱼买不上价,十文钱能买一堆,是平民百姓才会吃的东西。
不过柳氏要去肠去鱼鳞,还要剪鱼头,费得功夫可不少,在程卿看来可比鱼本身珍贵多了。
要不是和崔胖子交好,她才舍不得请崔胖子吃炸鱼。
嗯,就是这样,和刚从崔胖子手里赚的二百两银子关系不大……
崔胖子闻着味道味儿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他身上的肉就是一口口吃出来的,这人喜欢吃,却不讲究食材贵贱,只要味道好崔胖子什么都吃!
“不嫌弃,不嫌弃……香,这得配酒啊,一条小鱼一口小酒,那滋味,啧啧!”
炸小鱼吃到嘴里,崔胖子煞有其事点评。
书院里不得饮酒,倒可惜了这上好的下酒菜,崔胖子嘴里各种酒名冒出来,颇有望梅止渴的效果,听得程卿都舌底生津。
程卿心中一动:
“崔兄,你对市面上的各种酒都了解,可知什么酒最贵?”
崔胖子想了想,“贵的肯定是名酒,是御酒,还有那些稀罕的。比如西域运来的葡萄酒,小小一坛也要几十两银子,不过我喝不惯那玩意儿,它能卖的贵,全是被文人抬高了身价,葡萄美酒夜光杯嘛,啧,不倒在琉璃杯里衬一衬,也就是寻常之物!”
葡萄酒是没多稀罕。
程卿穿越前在法国有个小酒庄,虽然比不上那些名酒,出产的酒品质也不错。作为酒庄的主人,她每年都会邀请一些朋友和生意伙伴去酒庄做客,很多人会对酿酒工艺感兴趣,程卿要领着别人参观,听得多看得多,她也知道葡萄酒该怎么酿了。
难者不会,会者不难,她若能酿出葡萄酒来,西域的葡萄酒几十两一坛,她的葡萄酒只要十两有没有人买?
琉璃杯算什么,琉璃是杂质太多的玻璃,作为一个理科生,她还会烧玻璃呢,她不也忍着没骄傲么!
不行,这样捞金的生意,除非她愿意献给族里,让南仪程氏出面运作,仅靠她自己的力量根本守不住。
她自己要去经商,又别想科考入仕了。
南仪的气候也不太适合种葡萄,日照条件达不到,种不出好葡萄。
程卿主要是把那小荒丘利用起来。
“吃个鱼也能走神?”
崔胖子嘟囔几句,程卿不吃,他就多吃几条呗。
种葡萄酿酒这个想法被程卿自己否决了,她万万没想到最后还是齐延松给了她开发小荒丘的灵感。
过了十来天又是书院放月假,孟怀谨说劳逸结合不支持她继续赶工做账,程卿收拾了东西回家。一到家才知道,齐延松并没有老实呆着,而是又来过杨柳巷两趟,这两次过来很有针对性,送了一些胭脂水粉和漂亮的衣裙,打定主意要讨大娘子喜欢。
程卿呵呵笑,“齐表兄肯定不是故意忘了我们还在孝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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