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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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九月,秋高气爽的时节,女人颈子上花色不同的丝巾就会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至于慕姗姗的父母,他还没有想好送点什么,送茶叶还是烟酒,或者送一套图书。
他还有写诗的稿酬30元,《顽主》的稿酬50元,足够花销了。
《京城文学》是按照新人作家的稿酬支付给林子轩的,和诗歌的稿酬不能相比。
拿到工资后,他和慕姗姗商议着该买些什么东西。
“这样吧,我出钱给你父母买礼物,你出钱给我父母买礼物,这样就能节省一笔钱。”
慕姗姗精打细算道,“我有不少丝巾呢,不急着买,咱俩先去看看,需要什么买什么。”
“第一次发工资总要花个痛快,你们女孩子不是喜欢逛商店么?”
林子轩不解道。
“我们喜欢逛商店,但不一定花钱啊。”
慕姗姗瞪了他一眼,用教训的口吻说道,“你这种消费思想要不得,以后还要过日子呢,哪能一次花完啊。”
“行,听你的,以后咱家的财政大权就交给你了。”
林子轩爽利道。
“我怎么觉得你不怎么在乎钱啊?好像自己有个几千块一样。”
慕姗姗怀疑道。
何止几千块,几十万我也有过,可惜不是在这个世界,而且时代不同,消费水平也不同。
现在为了如何消费这百十块钱而伤脑筋,让林子轩颇为感慨,不过他不会表现出来。
“那当然啦,我是谁啊,以后赚钱的机会多得是,我去写小说,一个月写个几十部小说,咱们就发财了。”
林子轩夸张道。
“你就吹吧,你以为写小说是买冬储大白菜呢,一买几十颗。”
慕姗姗摇头道。
她没有告诉林子轩自己给《京城文学》打了电话。
在慕姗姗看来,林子轩有才华,只是小说是那么好写的,需要灵感,否则早就遍地都是作家了,她觉得这个时候只要鼓励林子轩就好了。
林子轩知道慕姗姗不相信,他也不想弄得惊世骇俗,要真一个月写几十部小说,估计会被抓起来切片研究吧。
他要循序渐进,慢慢的出名,这才符合正常人对事物的认知,符合客观规律。
两人虽然经常唱反调,但那只是增添生活的乐趣罢了,他们毫无疑问的在关心着对方。
商议完毕,他们开始逛商店。
这时候商店里的商品种类简单,服务员的态度不怎么好,爱理不理的,也不讲价。
在京城,想要买到好东西要到招待外国人的商店去,不过那里的东西太贵,需要购物券。
两个刚刚上班的年轻人根本消费不起,他们从各自的工资里总共凑出来90块钱,准备来一场疯狂的大采购。
最终满载而归。
包括给各自父母的衣服共计三件,慕致远的茶叶一包,林晓玲的裙子一件,林子轩的鞋子一双,慕姗姗给自己买了一个漂亮的头箍。
两人很兴奋,花自己的钱的确很爽。
他们把战利品挂在自行车的车把上,骑着车子在马路上穿行,高兴的哼唱着歌曲,一串串快乐的音符在风中飘荡。
把慕姗姗送回家,瓜分了战利品,林子轩返回家中。
在路上,他买了半只烤鸭和一瓶二锅头,这算是改善生活了,回到家里,把礼物一分,家里顿时快乐起来。
尤其是林晓玲,正是爱美的年纪,拿着新裙子不舍得松手,老哥老哥的叫得那个亲热。
林伯清和郑秀莲虽然埋怨儿子乱花钱,但脸上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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