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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蓝湖垃圾场建厂三十余年,没搬迁过。”
“早期员工招聘,吸引的自然也应该是近处的人,家庭住址与工作地点通勤超过两小时,本身就很奇怪。”
“更别说现在地铁公交那么便利,跨区上班,算下来都得好几十公里。”
“要搁二三十年前,在骑自行车都算奢侈的年代,谁会费那么大的劲跑这么远来上班?”
于恒觉得有理,当即拿起电话,再次对这四个人进行详细排查。
但可惜的是:“这四个人,早年间也是住在西城区,只是后来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儿子结婚要换大房子,女儿觉得西城区条件太差,所以添钱把房子置换到主城区等。”
倒也都是意外,而且分拣垃圾不是什么轻松的生计。
儿女有出息,自然也不愿意让父母再受这些苦。
只不过老一辈人艰苦惯了,做了一辈子的工作,突然让他放弃,自然也是难事。
在厂区提供宿舍的情况下,每周一次单休,折腾几个小时回趟家,倒也能接受。
方惜亭咬着笔头,思考后认为合理,也不纠结。
大笔一挥,直接把这四个人从嫌疑范围中给叉了出去。
“亭亭,吃饭了。”
因为分析案情太过认真,到了中午饭点,方惜亭才突然意识到,身后的吵闹声,不知什么时候起,竟然从支队办公室里消失了。
有同事看他用眼神在找,便告知:“谢副队听说他们组两天都查不到尸源,气得够呛。”
“挨个儿把人骂一遍之后,刚才亲自带队出去找了。”
以谢序宁那性格,今天折腾下来肯定又得饿两顿。
好歹跟着自己出任务时,能在他的盯梢下吃个面包呢。
遭了那么多的罪,好不容易才养起来的胃……
方惜亭刚觉犯愁,眉间拧起,又猛地意识到自己关心过界了。
再说谢序宁是死是活跟他有什么关系?那混蛋下次再进医院,他是绝不可能跟去照顾的。
方惜亭咬牙切齿,努力回忆起双方相处的种种不快,试图调动内心愤恨。
可双颊泛起来的滚烫,却是怎么都不受控制……
在食堂用完午餐后,大家返回办公室,抓紧时间歇了个午觉。
然后在不大的办公区域内,又开始变得忙碌嘈杂起来。
警方已经划出了大致抛尸点,随即又提取了重要路段的各点位监控。
方惜亭带着于恒,守在电脑前看了一下午,到晚上十点,眼睛都快瞎了。
作为全场岗位最高的副队,在招呼大家收队回家休息后。
方惜亭留在市局停车场,独自坐在车里发呆很久。
准确来说,是盯着车台摆件里的谢序宁毕业照,发呆很久。
谢序宁其实很帅,硬朗痞气,身形挺拔,野蛮生长的男性侵略感扑面而来。
从小到大,喜欢他的女生……还有男生都不在少数。
方惜亭想起那男人,心里忽然没由来的烦,强行制止大脑继续往下思考。
他一脚油门冲出停车场,在快到家门口时,下了一场大雨。
谢序宁宿舍门前铺着的地毯干干净净,一看就是还没回家的光景。
方惜亭手里拎着一份,谢序宁平时最爱用来打发三餐的速食关东煮,心想自己不是真的疯了吧。
他买这东西干什么?难道谢序宁在家,他还得厚着着脸皮和人说:“这是路过楼下便利店时,老板非得送我的,但我不太爱吃,所以顺手拿回来给你?”
要不是巴掌甩在脸上会疼,方惜亭今天非得把自己打醒不可。
明明在楼道垃圾桶就能扔掉的东西,他还特地跑去楼下。
把鱼丸一颗一颗拔出来,再掰成小块儿,然后在凉亭里全喂给了流浪猫和流浪狗。
等再折返回家,洗漱完毕。
突然冒出来那份担心谢序宁的心情,才好不容易被自己按下大半。
结果正准备关掉一楼的灯,回二楼总结今天的案件信息然后睡觉时。
毛绒绒的灰色拖鞋刚刚踩上一阶木质地板,玄关处便传来一阵紧促的敲门声。
方惜亭直觉是谢序宁回来了,他忙拉开门。
“草!草!兜头一场大雨,差点没淹死老子。”
“他妈的,冻死我了,热水呢,热水器打开没?”
正是二月末的天,气温还在0-5度间,裹着棉衣在外也能哈出白气。
虽然家里供暖没断过,但运气不好、刚从暴雨夜里匆匆回家的谢序宁,进门就裹了满身寒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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