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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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必须救活这个男孩儿,不只是救活,他还要让贝格森留在孤儿院。
他像个出林的野兽,不知疲倦的嘶吼,手上的动作不停。
终于,大概是他的疯样也吓到了上帝。
他破开了那些碍事的砖头,与此同时,他的手臂血流不止,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他的身上全是血,男孩儿身上也是。
他们的衣服脏兮兮的,但不知道是谁的血流的多一点。
他们都蹭上了对方的血,搅和在一起,就像一种诡异的,无声的宣誓。
就好像在告诉全世界,他们在最倒霉的时候,很巧合的相遇了。
所以今后的每一天,他们都会在生命的长河里拿着喇叭宣誓对方的重要性。
等他拖着不知是死是活的陌生男孩儿,爬到教堂的楼梯上时,米娅小姐差点现场昏晕过去。
男孩儿得救了,而温木的胳膊也差点报废,从此留下疤痕,时刻提醒着他那天的相遇。
两个看起来比较可悲的少年就这样在迷茫无知的年龄,不知天高地厚地活了下来。
他在医务室包扎好伤口后就一直趴在少年的床前,期待着对方的醒来。
他连见面的台词都想好了。
€€€€我叫温木
€€€€你叫什么?
€€€€咱们以后一起玩吧
等少年醒后,他将自己排练了几百遍的台词念给对方听。
但是只念到了第二句就戛然而止。
€€€€你叫什么?
€€€€忘记了。
好吧,他觉得这个问题能解决,反正他的主要目的也是和少年交朋友。
于是他决定快点结束这个话题,进入下一句的主题。
€€€€那我给你起一个好不好?
€€€€好。
€€€€你以后就叫……嗯……贝格……森?
€€€€贝格森,好听。
温木尬笑两声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他就是灵光乍现,胡乱起的名字,只不过是恰巧知道华语里有森,林,木。
他觉得自己的“温木”
只有一个“木”
,不够霸气。
所以贝格森的“森”
有三个“木”
,听起来会更酷。
于是又顺理成章的,他们成了彼此唯一的朋友。
他不知道贝格森是怎么想的,但他对此表示很满意。
他们一起睡觉,一起吃饭,一起读书。
他们做什么事都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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