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11章 我也要立个字据(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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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毛小丫头被人看不起了,白皙的手掌一拍,一把拍在了某人面前。
『立就立,谁怕谁啊!』
『谁怕谁是孙子!』
某黄毛丫头果然经不起激将法。
易川小虎牙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孙子就免了。
叫爸爸还不错。
脑海中似乎映出某人哭鼻子喊自己爸爸的名场面……
易川轻咳两声,开始奋笔疾书。
几个瞬息后,一张新的字据跃然纸上。
『字据!』
『本人:——,于2月26日与易川约定契约!约定期间,本人林幼薇将对易川言听计从,不得忤逆,否则,从此以后本人林幼薇就叫易川爸爸!』
『承诺人:——』
『被承诺人:易川』
『日期:2月26日』
字迹工整霸气,隐隐透着几分大家的风骨。
与林幼薇制订的字据歪七扭八的,有着云泥之别。
通俗来说,一个是买家秀,另一个,则是卖家秀。
卖家看了跪求删评论的那种。
『签吧,不要告诉我,你不敢签!』
激将法有用,当然要贯彻到底了。
林幼薇拿起笔,刷刷两下签下自己的大名!
『我等着你哭着喊我爸爸!』
易川眉眼微垂,谁喊谁爸爸,还不一定呢!
某黄毛丫头心中得意,却不知自己已经把自己给卖了,而且还得意洋洋帮别人数钱。
再聪明的人面对自己喜欢的人智商都会降低。
大概这就是青春最美好的样子。
窗边,清冷的目光时不时瞥过来。
两个座位之间虽然相差很远,但是基本只要抬头,都能看到彼此之间的动静。
‘他们之间的相处真好呢!’
易川之前为了向女孩表忠心,说过他们之间的关系。
只不过,因为自己不喜欢他和别的女孩子走的太近,所以一直和林幼薇保持距离。
甚至还不止一次看到他为了不让自己误会,驱赶这个女孩子。
对外,林幼薇是大姐大,刺头,小太妹……
在自己眼中,她什么都不是。
女孩子之间的敌意有时候毫无来源。
她喜欢易川。
哪怕自己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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