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买细粮给媳妇儿吃(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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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上,傅京墨接过管事递过来的三两银子,眉头皱了皱,三两银子,要养活那么个娇滴滴的小娘子,根本就不够。
太阳挂在天空,刺的人眼睛酸,他抬起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将银子塞到胸口就往码头外走去。
干了一天的活了,他的眼前时不时浮现出一个白白胖胖的大馒头。
还有女人那双挑衅似的眼神,让他忍不住的浑身冒出一阵阵火气。
他从不把目光放在女人身上,每天天一亮,除了想着挣钱就是挣钱。
以前从来没有身体上如此渴望跟一个女人接触,可今天短短一天的时间,他的心他的身体都忍不住回想昨晚的那场荒唐。
甚至他还有了那种羞耻的想法,感觉内心住着一头蓄势待的狼一样,想将她吃的骨头都不剩。
过去那么多年,他一直幻想着将弟弟妹妹们养大,至于他自己,似乎是一眼就能望到尽头,他们大了,他自己一个人也就这么过了半辈子。
后半生的事,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如何过。
可眼下,他以前那种吊儿郎当的活法似乎不行了。
从早上到现在,一口粮食未进,他的肚子里只灌了几碗凉水,走路的时候都咣当响。
可他就是觉得浑身充满了干劲儿,只要码头扛大包的活儿一直有,他就可以不吃不喝一直干下去。
以前他没想过以后,现在有了媳妇儿,他也该好好为以后考虑下。
寻常这样混日子的话,光是那些饥荒都还不上,更不要说去养活媳妇儿了。
花家的姑娘他早就听说过,虽然大家都说她命不好,但是花家二老对她很好,将一个农家女娃娇养的堪比小户千金。
早上被她抓着手时,他都怕自己手上的老茧刮着她,虽然嘴上责怪弟弟妹妹的多事。
可他内心深处是窃喜的,那么美的一个女人,往后里成了自己的媳妇儿。
他会给她暖床,她会给他生一堆娃娃,她会娇滴滴的喊他回家吃饭,她还会捶打他的胸口,嫌弃他浑身的臭汗味儿。
冬天的时候,他的被窝里不再是他冷冰冰的一个人,他的怀里也有一个娇软的媳妇儿让他抱在怀里稀罕,欺负,想想那样的日子,似乎很有盼头。
“老板,五个肉包子。”
走到包子铺门口,他咬牙买了五个肉包子。
媳妇儿三个,弟弟妹妹两人吃一个,五个正正好。
“是傅老大啊,今儿怎么舍得买包子了。”
包子铺老板在这儿卖了几十年包子了,以前街上的混混儿经常来欺负他,抢他的包子吃,都是傅家这孩子帮着他把人赶走的。
虽然大家都说他成天跟人打架不干好事,但他知道,这孩子但凡不狠一点儿,底下的四个弟妹就养不活。
尤其那个小的,小时候几乎是用药吊着她的命的。
就是寻常父母,花了那么多钱养不活,早就丢了。
可傅家这孩子不,他从黑市借了钱,买了百年人参,硬是将那小娃娃从阎王手底下救了回来。
如今兄妹五人,日子虽然穷苦,但是兄妹几人都齐齐整整的在一起。
这才是世上最难得的事。
傅京墨看到热气腾腾嗯包子,眼前又不自觉的浮现了他昨晚咬人家馒头的事情,一层红云染上了脸庞。
让卖包子的老板看了个稀奇。
他察觉到包子铺老板的打量,故作矜持的说道“我家里多了个婆娘,费劲的很,偏要吃包子。”
嘴上随着说着很欠揍的话,但是那咧开的嘴角,大牙花子,红透了的耳朵,都暴露着他此时的好心情。
老板一把年纪了,要是看不出来他这是欢喜过度,他这辈子就白活了。
“吆,这是成家了,你小子,成家了也不跟我说一声。”
老板说着,拿着夹子又多装了几个包子,这才递给他,“来,包子好了,多的几个就当是给你新婚的贺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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